解放前,人民住房条件差,除历代县治和农村地主、土豪等有“一进两院”、“一进三院”、“三合头”、“四水归堂”的土木结构瓦房外,群众多依山傍水,修建座北向南或座东向西的土木结构平房。平川瓦房、草房各半;山区大部草屋,垒木房、庵式草棚亦不少。一般住房矮小、阴湿,人、畜混居。
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改善居住条件,拆掉草房修瓦房,拆掉土墙换砖墙,扩建新建新房逐年增加。特别是1981年后,砖木结构平房比较普遍,不少住户新建钢筋混凝土2层楼房。1980—1985年,农村新建房屋每年平均2万间(44.94万平方米)。同时不少地方新建公共福利设施,乡镇有文化室,村街有电影放映室。贾旗、弥陀寺、同沟寺、黄沙、新街子、老道寺、长林、新铺、茶店、元墩、阜川等地都建立了影剧院。老道寺镇侯寨村占地6亩建成本县第一个农村公园。
1981年前,乡村建设无统一规划,基本建设和个户建房占地多。1981年8月召开第一次农村建房会议后,分期分批进行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对农村建房的管理。当年完成板桥、新街子等33个水毁村庄的规划。1982年完成全县12个农村集镇的规划。1983—1987年,先后完成高潮、褒联、温泉、阜川、新铺、茶店等区乡(镇)的533个自然村(其中村镇417个)的建设规划。在进行乡村建设规划中,先后举办训练班10余次。培养技术人员203人。1981年后,凡在乡村建房者,必须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乡(镇)政府同意后报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由乡(镇)、村干部和土地管理技术人员按规定划给建房用地,这样有效地防止了乱修乱建,控制了占地过多或滥占耕地等。本县1985—1987年,每年农民建房约<5万平方米,新建公共建筑和生产建筑71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