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表明,自西晋太康元年(280)至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长达1628年期间,本县人口由9375人增至132274人,年均增长8.05‰,其间出现三次高峰:第一次为唐天宝元年(742),全县22081人,第二次为北宋崇宁元年(1102)32856人,第三次为清道光八年(1828),人口增长至178453人。
自清道光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百余年间,本县人口不但未增,反减少3万余人,这一方面由于民国政府抓兵、拉伕,战争不断,死亡率大于出生率,同时也由于当时摊粮派款均按人口计征,因而民间申报多有隐瞒不实。
建国初的1950年,全县为53800户,209997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为283053人,比1953年第一次普查的243710人增加39343人,增长13.9%。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为385999人,比第二次普查增加102946人,增长36.37%。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总人口407856人,占全地区总人口的11.36%;同本县第三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21857人,增长5.66%。40年中,人口增长出现两个高峰:一是1949-1956年,7年净增6.36万人,年均增0.90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41.5‰,高于全省同期1.5‰。1964—1972年为第二个高峰,8年净增6.76万人,年均增长0.84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7‰。此后,每年虽有增长,但幅度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