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历史上称巴山老林,直到明末,仍是葱浓茂密的森林。清王朝统一中国后,实行移垦之策,南方移民前来巴山垦荒就食。在开发利用山区资源的同时,茫茫林海向高山萎缩,森林植被遭到破坏,到清晚期,本县已开垦无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岚皋县委、县人民政府,既注重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又切实加强森林保护,发展林业,使本县成为陕西省23个林业县之一。横亘千里巴山的绿色长城,既是生态平衡的天然宝库,也是经济建设的资源优势,它不仅提供大批商品木材,而且提供大宗山货特产,还孕育许多珍禽异兽和名贵中药材。因此,本县扬长抑短,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制定“粮食自给,林牧为主,多种经营,农工商综合发展”的生产方针,促进资源保护、利用和林特生产持续发展。1988年,林业收入600万元,为建国后最高年。1989年收入558万元,林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由1957年7.8%上升为13%。
建国后,森林资源虽然得到保护、利用,但由于工作失误,也出现过几次大的破坏。“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革命”中“农业学大寨”、人民公社体制期间林业权属变更,均使森林过伐。1984年砍伐“抬杠”风,又一次使森林遭到掠夺。建国40年来,由于人口增长过快,森林砍伐过量,造成森林植被下降,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失调。因此,深受森林恩赐和惩罚的巴山林区人民深深懂得林旺民富,林茂民强,林少民穷,林绝民亡的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