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场
岚皋,以河流域形成自然经济区和集镇,市场集中于集镇。民国初期,岚河流域有孟氏岭、化鲤墟、蔺河口、溢河坝、尚忠镇、太坪坝、麦溪沟、方家垭、花坝、火石沟、佐龙沟等集镇;大道河流域有横溪河、铁佛寺、榨溪沟、明珠坝、铁炉坝、大道河等集镇;洞河流域有官园、斑鸠关、洄水湾、安康嘴集镇;晓道河流域有晓道河、碥子集镇。民国中期,孟氏岭、太坪坝、麦溪沟、横溪河、火石沟毁于兵燹;溢河坝、蔺河口、榨溪沟、铁炉坝毁于洪水;斑鸠关、洄水湾划入紫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碥子、安康嘴划入它县外,1989年,全县集镇为城关镇、大道河镇、明珠坝、金珠店、铁佛寺、官园、晓道河、化鲤墟等处。随着经济发展和居住条件改善,集镇也在不断地扩大,六口、茨竹、孟氏岭已具规模。
本县人称集镇为街,逢集为场,贸易多在逢场进行,辅之以少量串乡经营。据史料考证,旧时市场多在庙会,逢场日期也由庙会时间演变而来。除城关镇百日场外,其它集镇均为每旬3场,每月逢十、二十、三十为“转过场”。如今,商品经济正在改变传统观念,不管“热场”、“冷场”都进行商品交换。
第二节 贸易
清末,本县集市贸易全系农副产品,山货特产。民国时期,除农副产品、山货特产外,还有少量日用工业品。市场分猪市、斗市、百杂市。猪市有牲畜,斗市有粮油,百杂货市有食盐、布匹、蜡、纸、炮、蔬菜、生丝、生漆、木耳、茶叶、药材等,还有生产工具、五金之类。市场交易由买卖双方直接成交或通过市侩(牙子)撮合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集市贸易随着政策变化和工农业生产的升降而起伏发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市场贸易有农副产品、工业品、百杂货等,粮食则实行“大吐大吞”政策。但也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资本主义经营倾向,影响国计民生正常运行。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但统购之余仍可上市贸易,直到1957年后才关闭粮食市场,禁止一、二类物资上市。1958年“大跃进”中,推行国有化商业体制,集体商业转为国营,集市贸易一度中止。1959~1961年,大旱大荒,市面萧条,贸易物资极少,且高价充斥于市。1962年,放宽经济政策,开放自由市场,允许自由贸易。除粮食外,完成国家征、派购任务后的一、二类物资允许上市。“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成为“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把在市场出售农副产品当作“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加以禁止,甚至没收;把个体户从事“长途贩运”经商活动视为“投机倒把”,加以打击,实行法律制裁;把私下进行物资交换称为“黑市贸易”,加以取缔。“民兵小分队”站岗放哨,盘查过路行人,弄得民无宁日。一度,连逢场日期也加以限制,实行所谓社会主义大集。名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实际上集市贸易处于关闭状态。1979年后,贯彻对内搞活,对外开放方针,农村经济迅速发展,成为集市贸易强大后盾。上市农副产品除按章交税外,不再受限制。集市贸易有粮食、油料、肉食、牲畜、家禽、蔬菜、水果、药材、生漆、茶叶、编织、木材、木竹制品等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以及饮食、服务、修理等行业。同时,加强市场管理和建设。1986年投资11万元,建市场4个,面积千余平方米。1989年,全县有专业、综合市场10个,成交额1029.9万元。1979~1989年,市场管理处理各类市场案件492件,罚、没金额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