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以前,岚皋群众文化活动主要是唱民歌,特别是山歌、孝歌很时兴,以及在春节期间表演一些狮舞、彩船、高跷等民间文艺节目。民国初年,常有外地戏班入境演出,尤以湖北汉调二簧在县城和明珠坝、大道河、佐龙等地较为流行。同时,以演唱汉剧为主的皮影戏也颇为活跃,从而造就出一批民间艺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文化馆、广播站、电影站、新华书店等文化单位相继诞生。20世纪5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村文化室、文化夜校曾一度普及。1956~1958年,本县创办有《岚皋报》。这一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文艺方针指引下,群众文艺活动日益丰富多彩,全县文化事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局面。“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体育事业备受摧残,文艺活动主要唱语录歌、跳忠字舞、演样板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文化事业和文化单位得到恢复和发展,还增设体委和工人俱乐部。县城有三家录像放映室,各区建立广播电视管理站和中心文化站,各乡有电影队、广播放大站。许多家庭购置收录机、电视机。文化馆和俱乐部还经常举办舞会活动。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空前活跃,整个文化事业趋向繁荣,对丰富人们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技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正在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