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发展水利历史悠久。清乾隆十八年(1753),知县黄宽仿南方造戽车8辆分发4乡,以后始盛用水力带动机械抽水灌溉、弹花、碾米、磨面、打浆等,至今可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利水利事业发生了根本变化,由50年代利用龙骨车、吊竿、水车引水灌溉、挖塘修堰,修拦河、淤水坝、砌石坎、修梯地 ,向水保、水电、水产、防汛等兴利除害多业并举转变。到1990年,建成各类水利工程2820处,灌溉设施面积由解放初2.42万亩发展到5.64万亩,基本农田达11.24万亩。水土流失面积1093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41.6%,已累计治理480.47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43.95%。农业总产值由1949年566.80万元发展到1990年的17795万元,增长30.4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