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
系古代社会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一种私学,是童生进入儒学成为秀才取得仕进资格的必经阶段。据老教育工作者回忆,本地区的私塾有三种形式;一种为家塾,是一些乡绅富户聘请教师在家教授子弟,也有亲属附请者,其一切费用由东家负担,教师待遇较好,并受东家尊敬。第二种为馆塾,学问品德在当地有声望者在家设馆,招收就近儿童入馆施教,收取一定的学费。第三种为乡塾,较大的村庄多设有此类学校,由几家富户,几个户族或几个小村联合筹资,利用庙宇、祠堂等公房设馆,请教师教授子弟,并推举一二人为校董,管理办学事务。
清道光年初,阎良绳张村张英才先祖,在家设馆教学颇有声望。光绪三十一年(1905),北屯李桥村秀才魏炳彦在家设馆,教授附近弟子十余名,颇受好评。同年,粟邑庙村也办起私塾。私塾无固定学制,教材多采用《三字经》、《百家姓》、《弟子规》等。识字、写作、背书、作文是教学的基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