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长安城建成后,长安县治置于长安城内。新莽、东汉(献帝)、西晋(愍帝)、前赵、前秦、后秦、西魏、北周时,长安县治均置于京都长安城内。隋于汉长安城东南龙首原建京都大兴城,长安县治居大兴城内长寿坊西南隅(今西安市西南徐家庄),大兴县治居大兴城内宣化坊(今西安市和平门外李家村东南)。唐长安、万年两县治均在长安城内(隋旧址)。唐以后,长安不再是京都,成为地方政权——省、军、路、道、州、郡治所,长安、咸宁(万年)两县治所仍居长安城中。明代,长安县治在城内铁炉一坊(今西安北广济街西原西安市七中旧址),咸宁县治在通化楼西新立坊(今西安市东县门街)。清代与明代同。中华民国初,长安县治移居西安市西大街鼓楼东(今社会路省文化厅招待所处),民国28年(1939年)5月14日,为躲日寇轰炸,迁往大兆镇洪福寺。长安解放后,6月3日,长安县人民政府先驻西安慈恩寺(大雁塔),6月6日迁韦曲,6月13日暂迁西安大兴善寺,7月16日重迁韦曲,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