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在废除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后,未设街道建制,由区人民政府以公安派出所为单位派驻2~3名行政干部处理基层行政工作。
1954年9月,第四区和第五区人民政府分别试办建立东五路、西八路街道办事处。
1955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新城区以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为单位,建立北大街、西一路、桃园新村、通济坊、西八路、游艺市场、东一路、中山门、尚爱路、东五路、东七路和中兴路12个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为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1957年6月,北大街街道办事处划归莲湖区;未央区的黄金庙街、自强路、太华路、二马路和解放门车站5个街道办事处划归新城区。同时,撤销了通济坊街道办事处,其辖区划给西一路、桃园新村和西八路街道办事处,并将桃园新村街道办事处更名为西五路街道办事处。
1958年12月,全区的街道办事处调整合并为7个,即西一路、中山门、解放门、西五路、长乐西路、自强路和太华路街道办事处。
1959年1月,又恢复了东五路街道办事处。
1960年5月,撤销新城区建制的同时,将西一路、西五路、东五路、中山门街道办事处和解放门街道办事处的城内部分划归未央区的新城人民公社;太华路、自强路街道办事处和解放门街道办事处的城外部分划归未央区的大明宫公社;长乐西路街道办事处划归灞桥区长乐公社。
1962年7月,恢复新城区建制时,设中山门、东五路、太华路、自强路、胡家庙、长乐西路、解放门、西一路和西五路共9个街道办事处,亦称人民公社,一套机构,两个牌子。
1965年10月,灞桥区的纺织城、韩森寨街道办事处(公社)和未央区的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公社)划入新城区。
1968年8月,各街道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统称人民公礼,不再保留街道办事处的名称。
1978年12月,各街道取消了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的名称,一律改为街道办事处。
1980年4月,徐家湾街道办事处和纺织城街道办事处,分别划归未央区和灞桥区。
1982年12月,将韩森寨街道办事处北部划出,成立长乐中路街道办事处。
1993年底,新城区辖西一路、中山门、东五路、西五路、解放门、自强路、太华路、长乐西路、长乐中路、胡家庙、韩森寨11个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