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民国初、中期,本县文化工作由县政府民政科兼管。29年(1940),实行新县制,文化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科管理,在乡(镇)公所设文化股主任、干事,保公处设文化干事1人。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任光烈任副科长。区设文教助理员。1957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设文化科,裴志柏任副科长。1958年8月,县成立文化革命指挥部。11月,周眉并县,1961年7月,分县后设文教卫生局。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局机构瘫痪。1968年2月,县革委会在政治部下设文卫组。1970年7月,恢复县文教局,由一名副局长专管文化工作。
第二节 事业单位
民众教育馆 民国21年(1932)4月26日,省政府第66次会议研究,设立眉县民众教育馆(馆址设县城西街火神庙),当年拨经费360元,购存书籍184册。26年(1937),贾自新任馆长,有职员5人。馆内设总务、教导、生计、艺术四组,全年活动经费480元。33年(1944),县民众图书馆并入“民教馆”。8月,添置石印机、直流收音机各一台。36年(1947)8月,保留“民教馆”空名,未设专职人员,所存书籍财产全部移交眉县初级中学。
文化馆 1950年3月,县文化馆成立,裴志柏任馆长,有工作人员2名,馆址设原“民教馆”内。每月经费为小麦310公斤。当年订购图书1920册,报纸4份,杂志22份。次年,购回幻灯机1台、幻灯片3部。3月,馆设服务部,开展推销书刊、放映幻灯、代笔问事、推广新式农具等业务。1954年,购回直流收音机一台,每天定时向群众播放,农忙季节收录天气预报,并及时用黑板报公布。1952年,撤销服务部,书刊发行移交新成立的县新华书店。1958年11月眉县并入周至县。1961年8月,撤销槐芽、城关公社文化馆,成立三合一的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1978年底,县文化馆土木结构大楼动工修建,1980年2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建筑面积为2224平方米,基建投资18.9万元。1987年9月,文化馆文物库房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1984年体制改革,文化馆内设博物室、群众文化组、创作组、美术组、阅览室。
图书馆 民国26年(1937),县立民众图书馆成立,年活动经费360元,工作人员3人,地址设县城西大街。33年(1944),该馆撤销,业务并入县民众教育馆,时有图书1000多册。解放后,县文化馆图书室主管图书阅览等工作。1977年,成立县图书馆,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时有图书2万余册,共办理借书证420个,年借书1280人次。1985年,县图书馆藏有图书4.2万余册,年订报刊百余种,服务于全县6万余人。在所藏书籍中,外文书籍占5%,古籍线装书清代为87种,1996册,民国为14种,110册。
乡镇文化站 1979年,由县文化馆投资3000元,建成了横渠公社文化站。至1982年,全县12个乡镇均建起了文化站。此后,乡镇文化站规模不断扩大,金渠、槐芽、常兴、横渠相继成为乡镇文化中心站。站除搞好日常文化工作外,还举办裁剪、刺绣、缝纫、养猪、种瓜、辣椒、果树栽培等各类学习班,为农村培养了大批技术骨干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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