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高陵县位于陕西省关中平原腹地,泾、渭河两岸,西安市辖域北部。东西长20.55公里,南北宽20.1公里,总面积294平方公里。禹夏时期,大禹治水,导泾入渭,绕于县南,成为雍州名地。周时筑有高陵邑。以南部有奉正塬,状若土山,坡度较缓,高四五丈而得名高陵。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置县。新莽天凤二年(公元15)改名千春,更始元年(公元23)复名高陵。三国魏黄初元年(公元220)更名高陆。隋大业二年(公元606)又复名高陵,相沿至今。是全国建县最早的县份之一。
境内地势平坦,自西北微向东南倾斜,海拔357~414米。泾、渭二水自西向东流经县境南部,于马家湾乡泾渭堡村东北交汇,将全境切割为泾渭河北、渭河南和泾渭夹角3个自然区。咸铜铁路、西三一级公路、西禹公路南北穿境。高三、高永、高茹、高交公路贯通东西。27条县乡干路纵横交错,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挺拔秀丽的唐昭慧院塔耸立于县城东南;唐大学士裴度撰文,大书法家柳公权书丹的唐西平郡王李晟碑突兀在渭河北岸公路旁;1978年,又在渭河南3公里处发掘出唐东渭桥遗址,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有米家崖、灰堆坡、马南村等处新石器时代遗址。“泾渭分明”的自然景观闻名遐迩。1995年,辖3镇7乡、87个村民委员会、1个居民委员会。有54446户、224872人。其中农业人口205542人,占总人口的91.4%。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765人。人均耕地1.24亩。以汉族为主,还有满、蒙、回、维、布依、土家等少数民族80多人。
本县面积虽小,但地平土肥、物华天宝,水利化程度高,机械化实力强,古有“黄壤陆海”之称,今誉为八百里秦川的“白菜心”。
泾渭河北川平地,占总面积的76.7%,主要为淤土,灌溉积淤深,熟土层厚,生产性能好,适种范围极广。泾渭河北岸和泾渭夹角的塬平地,占总面积的14%,主要为娄土,上部为人工覆盖层,下部为自然褐土,上松下实,保水保肥,宜于多种农作物生长。渭河南高漫滩地,占总面积的3.7%,主要为潮土,土壤疏松、性暖,地下水位高,宜于经济作物种植。其余为河流水域面积,约占总面积的5.6%。
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最高气温41.4℃,最低气温-20.8℃,年平均气温13.2℃。无霜期212天,年均日照2247.3小时,年降水540毫米左右,是农作物生长的适宜气候。
自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始得郑国渠灌溉以来,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建国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1957年,在陕西率先实现水利化,渠道交错纵横,水井星罗棋布,抽水站遍布泾、渭河两岸。1995年,水浇地占总耕地的99.88%,旱涝保收面积占94.2%,居全省各农业县之首。
从1958年实施机耕至1995年,耕播、植保、收获、拉运、碾打、加工、排灌全面实现机械化。机耕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99.14%;机播面积占总播面积的79.8%;机收面积占种植面积的33%;机械植保面积占23%,荣膺全省农业机械化十强县称号。
粮食作物有大麦、小麦、玉米、谷子、高粱、豆类、薯类。以小麦、玉米种植最广,产量最高。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花生、大麻、烟叶、药材等,先后以棉花、油菜为主。其它作物有瓜类、蔬菜、绿肥、饲草等,以蔬菜为主。蔬菜有葱、韭、蒜、白菜、萝卜、南瓜等30多个品种,以桶子白菜、红萝卜品质最优,誉满三秦。
林木中,用材林有17科50多个品种,以青槐、椿树、榆树品质最优,以建国后引进的泡桐及各种白杨、刺槐栽植最广、生长最快、产量最高。经济林果有8科30个品种,以豁口桃、酒枣久负盛名,以80年代引种的酥梨和梨枣品质最佳。观赏林木有10科20多个品种,以龙爪槐最为青睐。
家畜有牛、马、驴、骡、猪、羊、狗、兔、猫等,以秦川牛、关中驴享誉全国,以猪、羊和70年代引进的奶牛饲养量最大。家禽有鸡、鸭、鹅、鸽等,以鸡、蛋、肉产量大、质量优而闻名全国。
泾、渭河流经县内30多公里,年均径流量56.36亿立方米,地下储水量1 1074万立方米。泾、渭河断裂带下,既是关中地区地下热水的补给通道,又是地下热水的主要赋存带。水利资源极为丰富。沿河两岸有大量的沙石资源,且宜于开塘养鱼,以渭河大鲤鱼久负盛名,曾为秦、汉、唐宫宴上珍。
从远古时代的先民到20世纪90年代勤劳朴实的高陵人民,代代不息地在这块古老而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共创文明。
二
本县经济,亘古至今,以农业为主,而农业又以种植业为主。秦、汉时,由于郑国渠和白渠的修建,农业经济已相当发达。班固在《西都赋》中称:“沟塍刻镂,原隰龙鳞。决渠为雨,荷锸成云。五谷垂颖,桑麻铺棻。”西汉高祖功臣傅宽、王虞人、武帝宰相赵周、成帝宰相翟方进,三国魏武帝功臣曹纯、陈矫等曾封侯于本县。唐代,由于改建、扩建了郑、白渠,农业经济成为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特别是县令刘仁师,修“五渠”、严水政,使县无荒区,民有良岁。盛唐以后,随着封建社会的日趋衰败,水利事业时兴时废,加之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束缚,农业科技发展缓慢,制约了生产水平的提高。建国后,通过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摆脱了小农经济和自然经济的桎梏,1957年实现水利化,农耕制度改为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1958年,被国务院授予“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此后,虽有失误和挫折,但农业仍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向前发展。1978年,农业产值达到3122万元,按同比价,比1949年增长3.4倍,占农业总产值的83.1%。由于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农业经济和县办全民、集体工业快速发展,使工农业总产值达6106万元,比1949年增长3.6倍;国内生产总值达3310万元,比1949年增长6.2倍;社会总产值达7721万元,比1949年增长6.1倍。农、工、建、运、服务业总产值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分别为61.6%、22.6%、8.2%、2.5%、5.1%。农、林、牧、副、渔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分别为86.6%、1.18%、12.1%、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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