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积极响应党中央“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批示精神,确立了“封山退耕、植树种草、舍饲养羊、林牧主导、强农富民”的逆向开发战略,当年底实现了全县整体封禁目标,1999年一次性退耕155.5万亩,率先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2003年换届以来,我们又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提出了“生态立县”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积极完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生态治理的质量和效益。目前,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30.79万亩(退耕还林155.5万亩,荒山造林75.29万亩),其中,经国家确认兑现退耕还林面积165.07万亩(退耕地治理89.78万亩,农民人均8.5亩),涉及12个乡镇、164个村、1110个村民小组,22876户105426人。按照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我县可享受粮食补助、生活补助、种苗费折合人民币近13亿元,人均1万多元,年均1300元,是全国150多个退耕还林县(市、区)退得最早、还得最快、面积最大、群众得实惠最多的县份之一。全县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71平方公里,治理度由1997年的39.7%提高到52.4%,土壤年侵蚀模数由1997年的1.53万吨/平方公里下降至0.54万吨/平方公里,林草覆盖率由19.2%提高到62.9%,一些重点流域治理区已实现了洪水不下山、泥土不出沟。如今,走遍吴起山川,到处呈现出“满山翠秀、鸟飞兔跃”的秀美景观。在最新EOS卫星遥感图上,吴旗的行政区划图已显现出了绿色的轮廓,与周边甘肃、宁夏、榆林等地形成了明显的对比。与此同时,也彻底改变了全县10多万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广大农民从传统的艰苦劳作中解放出来。2003年以来,我们适时地把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巩固扩大退耕还林成果、促使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上来。按照完善工作措施、提高治理质量和发展生态经济的思路,从补植完善、优化林份结构、强化林草管护入手,进一步加大了生态建设管护力度。一是坚持补植完善,着力巩固治理成效。针对全县退耕还林和荒山荒坡面积大的实际情况,重点进行补植完善,认真落实“四到户”措施:即治理任务分解到户、补助政策兑现到户、林草产权明晰到户、管护责任落实到户,有效地加快林草郁蔽进程。2004年,新造林19.5万亩,补植14.6万亩,完成弃耕封育6万亩,抚育幼林145.57万亩 ,四旁植树360余万株。二是优化林份结构,全面提高林草建设质量。本着经济与生态兼顾、被子与票子同要、眼前与长远结合的原则,加大了林份结构的调整力度,实行乔、灌、草立体营造,沙杏、沙杨混交,多模式发展,多树种搭配,着力营造生态经济复合林,不断提高林草建设质量。三是强化林草管护,切实保护建设成果。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林草管护实施办法》,健全了县、乡、村、组四级林草管护队伍,把“三禁三防”(禁牧、禁伐、禁复垦,防火、防兔、防病虫)作为管护的主要内容,夯实了各级的管护责任,封禁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1998年以来,先后被国家林业局、水利部、财政部等部委确定为“全国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全国造林先进县”、“全国十百千水保生态环境建设先进县”、“全国林业建设标准化示范县”、“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和“全国退耕还林与扶贫开发工作结合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