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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农村体育活动多以文化娱乐形式出现,春节、清明、古会时,各地耍龙灯,走高跷,荡秋千,舞狮子,赶旱船,跑马,打花鼓,耍芯子、血故事等屡见不鲜,皆自发组织,尽兴方休,虽为娱乐,但往往集跑、跳、杂技、武术等于一艺,各地村中的下象棋、下方(在地上自划方盘,类似围棋)、铲钱(一种打铜钱的体育游戏)者甚众。 建国初,农村龙灯、狮子、旱船、高跷等,以大村为单位组织训练,仅正月在县城、村镇活动。以后这种以娱乐为主的体育活动逐年减少,逐渐代之以球类运动。五十年代起,县及各地常组织球类、拔河、田径比赛,以促进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 1951年3月,高塘镇南堡子青年农民组成“飞虎篮球队”在塬上塬下竞相联赛,连连获胜,威振乡里。1958年4月,华县召开首届农民体育运动会,有18个代表队174人参赛,项目有乒乓球、拔河、百米、长跑等。1973年普遍推广所谓“小靳庄经验”,各人民公社统一组织拔河、篮球等项目的体育活动,竟不分农闲农忙,形式主义的要求男女老幼齐参加,结果成为“一阵风”,很快消沉。后经认真组织,农村体育活动又健康发展起来。1976年农村有各个项目代表队569个,其中篮球队190个、乒乓球队120个、羽毛球队119个、象棋队140个。1983年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忙于发展商品生产,体育活动稍减,集中于各乡(镇)文化大院内开展。 1983年,华县举办首届农民篮球运动会,高塘镇代表队获冠军。翌年,代表陕西省参加全国农民篮球运动会,获河南荥阳赛区第3名。 1986年,华县举办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 1989年10月,赤水镇农民篮球代表队参加渭南地区体育先进乡镇农民篮球运动会,获全区比赛第一名。 1987年后,农村各项体育代表队由各乡镇文化大院指导开展活动。 乡镇文化站,成立于1980年8月至1982年4月,华县19个乡镇均建,又称文化大院。内设群众体育游艺活动场所。每于农隙,开展球类、象棋、田径体育比赛活动。较活跃者有赤水、杏林、柳枝、高塘、城关。1989年全县文化站开展体育比赛190次,参加比赛人员8900人次。 农民体育协会,1985年12月10日成立。1986年19个乡镇成立了农民体育分会,负责组织一年至少一次的本乡镇农村体育比赛活动。1986年3月,县农民田径代表队在渭南地区农民田径运动会比赛中获第一名。赤水镇1988年10月获陕西省体育先进乡镇称号。赤水、柳枝文化站站长李庄娃、李发车分别获全国体育先进个人称号。1989年柳枝镇获渭南地区体育先进乡镇称号。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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