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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县回民的习俗为:回历九月一日入斋,斋期一个月,凡长期居家、身体健康的成年穆斯林,须在斋月里斋戒。入斋后每天在日出到日落之间,不可吃喝,意在锻炼意志,唤起对贫苦者的同情心理,也不许男女同房和其他任何非礼行动。十月一日举行会礼,然后开斋。十二月十日为宰牲节,此日也要举行会礼,经济条件许可的回民在这天要宰杀牛羊,作为献祭。 解放以后,法定节日有元旦、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日、八一建军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与全国各地一样,逢此日悬挂彩旗,张贴标语,以示庆祝。月亮,献毕人始得食,此习今已被淘汰。但夜间多有赏月者,散步花丛,青年们轻歌曼舞,情趣更浓。上一页 [1] [2]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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