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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体例 (一)方音描写用国际音标。声调描写用五度制的 1 2 3 4 5 表调值,考虑到读者群众的实际,特附凤翔方言语音与普通话语音的对应规律于后,在北京语音一栏中,先用国际音标记下普通话语音,再加括号注明拼音字母,变调用一短横杠把本调与变调隔开,短杠前为本调,后为变调,轻声(o2)不标调,轻声字有变调的,只在该音节后右上角表示变调即可。 (二)有本字的写本字,无本字的用同音字替代,如果既无本字又无同音字,则用“□”表示。本章中不排除适用于一个地方的方言字。 (三)词汇、语法部分中牵扯到字音、派系、区域等特殊情况者,加括号具体说明。“音”表示某字的读音特殊,“声”“韵”“调”分别表示某字的声母、韵母、声调特殊;“老派”“中派”“新派”分别表示老、中、青三个派系的口语习惯;“新”、“旧” 分别表示新词汇和旧词汇,“文”“白”分别表示文言读音(读书音)及白话读音(口语音)。 (四)词汇及语法两部分里的每一条的第一个音节写在第二格,转行时从第二格开始写;同义的放在一起,用斜线“/”隔开。 (五)记音时,甲乙两音系不同的字音,只记甲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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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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