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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献(1908~1967)陕西延长人。1927年考入宜川县立第一高级小学,毕业后在宜川县第五国民小学任教。1935年4月参加革命,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宜川(红宜)县赤卫大队大队长,县委军事部秘书、财政部秘书,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兼财政局局长、保卫局局长、保安科科长。在与国民党反革命派的斗争中,他机智勇敢,不怕牺牲,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抗日战争时期担任中共三边分区委常委、中共三边地委委员,三边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分署保安分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发动群众与国民党顽固派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抗战胜利后任中共三边地委委员、中共横山县委书记、三边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保安分处处长。1949年5月南下,任中共咸阳地委委员、咸阳专署公安分处处长。他在咸阳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破获了几起敌特破坏案件,为咸阳市的社会安定和人民政权的建立做出了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赵调宁夏,任中共宁夏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兼人民检察署检察长等职。他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政策,深入各县,发动人民群众,清匪反霸,为宁夏开展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1954年9月到1967年1月,担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甘肃省副省长,中共甘肃省委委员等职。他分管政法系统,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求政法系统干部秉公办案,严格区分两类矛盾等,为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尽心尽力。“大跃进”时,由于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1959年被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下放农村劳动。直到1962年,他的“右倾”问题才得到平反。“文化大革命”初期又受到残酷的迫害。但他坚信党和群众,与林彪、江青一伙进行了坚决的斗争。1967年2月19日在兰州逝世。1979年5月5日,中共甘肃省委为其平反昭雪。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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