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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观正(1901—1932),女,醴泉县(今礼泉县)城内北街人。陕西农运领袖王授金之女,共产党员吴化之之妻。从小随父长大,在西安读书。因受父亲熏陶,思想趋向进步。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时,正在西安女子师范读书的王观正即挺身而出,带领同学们游行示威,参加“五四”声援活动。1921年底,她担任“太平洋会议陕西学生后援会”西安女师分会会长,多次组织上街游行,揭露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阴谋。1924年,王观正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任青年团西安地委委员,不久转为共产党员,积极从事西安妇女运动的开辟工作。1926年2月,组织成立了“西安妇女协进会”,她任会长,与此同时,还担任西安平民教育委员会委员、国民党陕西省党部执行委员等职,领导了西安妇女运动。为了进一步开拓工作领域,扩大宣传和社会影响,她和陕西《民国日报》社合办了一栏副刊——《陕西妇女》,号召妇女群众投身于国民革命;提出“妇女求解放”、“反对男尊女卑,破除三纲五常”、“争取婚姻自由”等主张;组织妇女成立“红芽社”,排演《车夫婚姻》、《天涯姐妹》及《花木兰》等戏剧;创办平民学校、动员妇女群众踊跃参加“红五月”各种集会,从而将西安地区的妇女运动推向了一个高潮。当时西安不少妇女走出家庭小圈子,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社会上一些团体、机关单位,出现了不少女委员、女科长、女校长、女活动家,王观正还被靖国军总司令于右任聘为县长(因故未到任)。 1927年夏,王观正被共产党组织调往武汉中共中央长江局工作,旋因机关遭敌破坏被捕。经多方营救出狱后,移居上海。在上海期间,又遭敌围捕,自料无法脱身,即从住所三楼跳下,自杀未遂,再次被捕。二次被捕后,因肉体和精神均受到严重摧残,不久精神失常,被释放出狱。当时王观正已与吴化之(湖北人)离婚,家人为了让其早日康复,将其从西安送回醴泉疗养。1932年夏,因传染霍乱(俗称“虎列拉”),在老家病逝。时年32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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