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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步月(1902—1930),字凌云。醴泉县李游村(今礼泉县史德镇李游村)人。1922年入陕西省立第三中学读书。1924年在校加入“共进社”,开始参加反帝反军阀的革命斗争。1925年经魏野畴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11月毕业,留校开展学生运动。次年由青年团员转为共产党员。 1927年初,秋步月奉共产党组织之命,回醴泉县筹备建立国民党县党部,并被选为常务委员。他利用这一职权,积极发动群众清算县知事陈钟秀和支应局长刘宗尧的贪污罪行,亲自起草了《醴泉县党部为除陈钟秀案告醴泉民众书》,同时反对和陈钟秀相互勾结、狼狈为好的地方劣绅;驱逐了思想守旧、反对新思潮新文化的县立小学校长王太初。随之,他应聘担任了王授金与友人王宪章、梁海峰创办的私立健行学校校长。他任校长后,努力改革学校教育,大胆废除旧教育制度,辞退思想守旧的教员,聘请学识渊博的进步人士来校执教,建立新的校务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学生会,领导学生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在教学内容上,增加了“五四”以来的新文化、新知识;在学校发展党员,建立了中共醴泉县第一个党小组,使健行小学成了当时醴泉县党组织活动的主要阵地。在此基础上,他发动农民群众,在全县组建农民协会,短期内,在60多个村建立了农民协会,农协会员发展到3500多人。同时,他还组织农民武装自卫团,领导农民抗粮抗款,防御匪患,打击土豪劣绅。这年,他在全县建立了一批党的基层组织,11月,成立了中共醴泉县委,任县委书记。 1928年春,秋步月领导醴泉县单级师范学潮,开展了反对叛徒曹东山和教育界劣绅李蔚芝的斗争。春夏之交,为了配合渭华暴动,秋步月和县委其他成员一道,发动和领导了声势浩大、震动关中的醴泉县农民起义。他主持起草了《告醴泉农民起义书》和《起义歌》,印发全县各地,并到处张贴标语、散发传单,鼓动农民参加起义。5月1日起义开始,这天全县各乡农民约两三万人,有的扛着农具,有的拿着矛子,以上县“交农”的方式包围了县城,要求县府豁免粮款,撤销县长,惩办豪绅,交出叛徒曹东山。5月2日,县长朱家骧勾结陈四、李世龙等土匪武装,对手无寸铁的农民群众实行野蛮的镇压和屠杀,结果起义农民伤亡约40余人,被捕百余人,骨干分子徐连宽、段育藩、郑宗伯、虎学英、张学海等人惨遭杀害,秋步月因当时前往雒村与土匪谈判不在阵地,仅以身免。 醴泉农民起义失败后,国民党地方当局立即通缉秋步月,他被迫离开陕西,前往河南、湖北等地。1929年4月,秋步月结束流亡生活,返回家乡,重新开展工作,恢复了中共醴泉县委,并组建了一支武装,担任县委书记兼游击支队队长。1930年5月9日,醴泉县长谢鸿章秘密收买乾县土匪头子王振邦(外号王结子),令其带领匪徒,在县南纪村杀害了秋步月,并用铡刀铡断头颅,送县府“枭首示众”。秋步月牺牲时,年仅29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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