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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于仁(生卒不详),字少泾(一作少经)。明朝名臣。西安府泾阳县(治今泾阳县)人。都御史雒遵之子。万历十一年(1583)进士。历任肥乡县(治今河北省肥乡县西南)、清丰县(治今河南省清丰县)知县,均有美政。万历十七年(1589)入朝为大理寺评事。他经过一年的观察,认为神宗皇帝听信奸佞,不理朝政,长此下去,会贻误国事,于是,在这年岁末,上疏说:“臣在朝任职年余,总共只见过陛下三次。此外,只听说陛下贵体欠安,一切传免,即使各种祭祀,也都是派遣官员代为行事,既不亲自处理政务,经筵、日讲也已停止了好久。”他认为皇上的病根在“酒、色、财、气”四字上面,因而劝谏皇上临朝务正,勿贪酒、色、财、气。他说:“嗜酒则腐肠,恋色则伐性,贪财则丧志,尚气则戕生。”他列举了皇上贪恋酒色财气的种种事实,直攻皇上的过失。认为这四者之病缠绕身心,不是服用药物能够奏效的。他诚恳地说道:“臣今敢以四箴献上,假若陛下肯听臣言,即使立即诛杀臣,臣虽死犹生!”其箴按酒色财气,依次以四言八句为之,言词恳切,鞭辟入里。疏上之后,神宗极为愤怒。恰巧遇上岁末,不能处置,其疏在宫中存留了十日,到第二年正月初一,神宗在毓德宫召见首辅申时行等内阁大臣时,即将雒于仁的四箴疏亲手交给申时行,打算严厉惩处。其实,申时行内心很赞赏雒于仁此举,他个人早已为神宗长时间不理朝政和无限期停止经筵、日讲感到伤心,于是极力为雒于仁辩解。申时行看到神宗一时难以改变态度,便说:“这个《四箴疏》不可发到外面去,恐怕外面的人会认为疏中所言都是真的,请陛下宽容臣等,待臣传谕大理寺卿让雒于仁辞职就是。”神宗无奈,只得点头同意。过了几天,雒于仁称说有病,请求辞职,神宗遂将其罢为平民。史称,从此之后,奏章留中,遂成故事。过了多年,雒于仁在家中去世。天启元年(1621),熹宗赠其为光禄寺少卿。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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