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胡登洲(1522—1597),字明普。回族,明代穆斯林经堂教育的创始人。西安府咸阳县渭城里(今咸阳市渭城区东)人。自幼聪敏绝人,灵慧逾众,初在私塾学习汉文和儒学,稍长后,拜渭河南岸一位高姓回民为师,学习阿拉伯语。阿拉伯语是伊斯兰教的宗教语言。胡登洲在初步掌握了汉文和阿拉伯文之后,开始钻研伊斯兰教的经典。由于当时朝廷限制伊斯兰教的发展,阿拉伯文的经典不易见到,从而给他进一步学习和研究带来一定困难。嘉靖(1522—1566)年间,胡登洲曾前往麦加朝觐。回国以后,虽然四处经商,富甲一方,但其弘扬伊斯兰教的心志仍坚定不移。大约到了隆庆五年(1571),胡登洲年及50岁时,这一宏愿才得以实现。 这一年,胡登洲赴北京经商,行至临潼县(治今临潼县)境,偶然遇到了一位缠头的阿拉伯贡使。交谈中,他就伊斯兰教经义中的疑难问题请教贡使,贡使不但一一仔细解答,且能使他一听就明白。于是,想到当时一般经师都只会教人诵经而不会给人讲经的情形,他决意搜求本教经书,将其全部译为汉文,以利教徒们学习和研究。他到北京后,先聘请名师进修儒学,从而为他翻译经书打下了坚实的文化基础。在此期间,他从京城一穆斯林老妇手中购得了阿拉伯文经书《母噶麻忒》。虽然不能全懂,但已能体味出其中的主旨。他极为兴奋。不久,又与途中结识的那位缠头的阿拉伯贡使在京相遇,遂拜其为师,朝趋暮出,日夜受教,学到了不少东土未见之经。因其学习刻苦,很快掌握了伊斯兰教的主要经典。随后,又亲自陪送贡使西返。途经渭城时,他过家门而不入,一直将贡使送至嘉峪关外,才依依道别。 胡登洲回到渭城后,遂不再经商。他竭尽全力,求购本教经书,逐一加以研究,经过数载钻研,不仅已能掌握天方经义之秘,且能按照汉语配合其节,释读阿拉伯文经书,使得许多穆斯林听其宣讲后“如梦者方觉”。于是名闻海内,负笈求学者甚众。开始他在家中讲经,随着求学者越来越多,家中容纳不下,便设学于清真寺内,前后收徒约有百人。当时回民语言已经汉化,他为了帮助穆斯林们加深理解经义,便在用汉语口语讲课时,有意加杂一些重要的阿拉伯语词汇,借以直接译解经典原文。这种特殊的讲课语言,后来被称作“经堂语”。由于经堂语简明实用,经过胡登洲及他的弟子们相承传授,不断完善,深受回族群众的喜爱。当时中国伊斯兰教的宗教教育一般以家庭教育为主,而胡登洲开创的这种在清真寺内用经堂语进行宗教教育的学习形式,受到了信徒们的普遍欢迎。自此之后,清真寺兴学之风大盛,这主要归功于胡登洲。胡登洲被誉为中国穆斯林经堂教育的创始人。他所创立的伊斯兰教陕西学派使用阿拉伯文经籍,在中国伊斯兰教的三大学派中影响最大,当时中国的穆斯林们尊称他为“胡太师”。陕西一些地区的教徒至今称其为“胡爸爸”。 万历二十五年(1597)八月,胡登洲在故乡病逝。终年76岁。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