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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贡(1158—1223),字贞卿(一作真卿)。金朝大臣。京兆府咸阳县(治今咸阳市渭城区东北)人。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先后调任镇戎州(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判官、泾阳县(治今泾阳县)令、泾州(治今甘肃省泾川县泾水北岸)观察判官,补尚书省令史。按照旧例,入尚书省后,需试补两月,方能任用,萧贡到任数日,执政便认为有才能,立即任为正职,随即升任监察御史。不久,提刑司奏其在泾州任上颇有善政,调任北京路(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西北大明城)转运副使。后因亲老,回咸阳家中养亲。左丞董师中、右丞杨伯通又以文学荐举,被征召为翰林修撰。他上书言事,论时政五弊、言路四难,词意恳切周至。诏令文学侍从之臣作《唐用董重质诛郭谊得失论》,萧贡名列第一。改任治书侍御史。父亲去世后,起复为右司员外郎,不久转右司郎中,参预修撰《泰和律令》,章宗尝以其比汉之萧何。迁国子祭酒,兼太常少卿,与陈大任刊修《辽史》。改刑部侍郎,历同知大兴府事、德州防御使、河东北道按察转运使。大安三年(1211),改彰德军节度使,因城池失守,百姓流亡,降同知通远军节度使,不久,改静难军节度使,历任河东北路、南京路转运使,御史中丞,户部尚书。兴定元年(1217)致仕回到咸阳,元光二年(1223)去世。 萧贡好学,喜欢读书,至老不倦。著有《史记注》100卷、《萧氏公论》20卷、《五声姓谱》5卷、文集10卷。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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