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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易直(?—833),字宗玄。唐朝大臣。著籍扶风郡平陵县(治今咸阳市秦都区西北)人。祖父窦元昌为彭州九陇县令,父亲窦彧为庐州刺史,属窦氏“平陵房”。窦易直举明经,为秘书省校书郎,后授蓝田县(治今蓝田县)尉,累迁右司郎中、兵部郎中及吏部郎中。宪宗元和六年(811)升任御史中丞,元和八年(813)改任给事中,九月出为陕虢都防御观察使,入为京兆尹。当时万年县(治今西安市)尉韩晤受贿事发,窦易直令曹官韦正晤审讯,获赃30万钱,宪宗怀疑未尽,诏令彻底查办,赃至300万钱。窦易直因渎职被贬为金州(治今安康市)刺史。直至元和十三年(818)六月,才起任宣州(治今安徽省宣城县)刺史、宣歙池都团练观察使。 穆宗长庆二年(822)七月,汴州军士发生叛乱,驱逐节度使李愿,拥立牙将李为留后。窦易直为了安定部属,打算拿出一些官物赏赐军士,因为有人劝阻,赏赐未能实施。这年九月,长江、淮河因干旱水浅,转运司钱帛堆积,无法运输,浙西大将王国清阴谋发动叛乱,故意指着江中满船的物资对士兵说这就是赏钱,有意唆使州兵哄抢公家物资。窦易直知道了此事,便拘捕王国清入狱,准备治罪,其同党纠集数千人大喊着一起拥进监狱,将王国清夺出,企图趁机大肆劫掠。形势极为急迫,窦易直当机立断,登楼下令说:“凡能参加诛杀叛贼的,每擒获一人,赏钱十万!”众军士大喜,遂反过来绑缚了那些领头煽动暴乱的将士。窦易直将王国清等300余人全部杀死,叛乱被迅速平息。随即,征召回朝,任吏部侍郎,十一月改户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判度支使。 长庆四年(824)五月,敬宗任命窦易直以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至宰相,仍判度支使,不久改门下侍郎,封晋阳郡公。宝历元年(825)七月,不再判度支使。 大和二年(828)十月,文宗免去窦易直宰相职务,改为检校尚书左仆射、同平章事,出为襄州(治今湖北省襄樊市)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大和五年(831),入朝为尚书左仆射,判太常卿事。十一月,又出为检校司空、凤翔府(治今凤翔县)尹、凤陇节度使。第二年因病请求调回京师。大和七年(833)四月去世。赠司徒。 窦易直为官,素以公正廉洁自乐,及至担任宰相,未曾引用亲信党羽,当时的人都敬慕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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