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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瑗(606—659),字伯玉。唐朝大臣。京兆郡三原县(治今三原县东北三十里)人。父亲韩仲良,唐武德中主持修定律令,官至刑部尚书,封颍川县公。 韩瑗年轻时就有气节和操守。他学识渊博,通晓吏事。贞观中,累官至兵部侍郎,承袭父爵。永徽三年(652),拜黄门侍郎。四年(653),与中书侍郎来济皆同中书门下三品,参预朝政,监修国史。五年(654),加银青光禄大夫。六年(655),升任侍中,位至宰相,同年兼任太子宾客。 当时,高宗李治想废王皇后,立武昭仪(即武则天)。韩瑗擦着眼泪劝谏说:“皇后是陛下为藩王时,由先帝亲自所娶,如今无过而废,天下之士,谁不忧虑?况且国家动辄废立皇后,并非长治久安之术。希望陛下从社稷大计考虑,不要因为臣愚而不垂意采纳。”皇帝不听。第二天,韩瑗又进谏说:“王者立后,有如天地、日月相配。匹夫匹妇尚知彼此选择,何况天子呢?《诗》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臣每读至此,时常掩卷叹息,没料到本朝亲眼见此灾祸。祖宗庙宇恐怕不能享受祭品了!”讲话之间,悲伤哭泣,不能自制。皇帝大怒,促使人领出。不久,尚书左仆射褚遂良因劝谏皇帝不要废黜皇后,触犯了皇帝的旨意,降任为潭州都督。韩瑗又劝谏说:“褚遂良受先帝嘱托,始终专一,没有二心。以前论事,至诚恳切,岂肯让陛下之德落在尧舜的后面,使陛下之过如灰尘一样留于史册吗?没想到他的一片忠心,竟遭受了深深的诽谤,招致了丑恶的话语,从而使壮士感到痛心,有损于陛下的神明。何况褚遂良被贬以来,业经一年,其触犯陛下,已受惩罚,请宽恕无辜,以顺人心。”疏奏之后,皇帝对韩瑗说:“褚遂良之情,朕已知矣。他违逆而好犯上,朕责罚他,岂有过错?卿为何讲得这么严重啊!”韩瑗答道:“褚遂良可说是国家功臣,臣害怕那些奉承谄媚之徒像苍蝇一样玷污清白,陷害忠良。昔日微子离国,殷朝因之灭亡;张华不死,晋朝纲纪不乱。陛下富有四海,安于清泰,忽然驱逐旧臣,便不仔细考察了么?”皇帝更不愿听。韩瑗忧愁悲愤,自己上表请求辞职,回归田里,诏令不许。 显庆二年(657),褚遂良改任桂州都督。许敬宗、李义府迎合武后旨意,诬奏说,桂州为兵家必争之地,故而韩瑗令褚遂良迁居其地,实想图谋不轨。于是皇帝另贬褚遂良为爱州(治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刺史,降授韩瑗为振州(治今广东省崖县西北崖城镇)刺史。显庆四年(659),韩瑗死在了振州刺史任所,终年54岁。第二年,长孙无忌死后,许敬宗又诬奏韩瑗与长孙无忌合谋,派遣使者去诛杀韩瑗。及至使者到达振州,韩瑗已经去世。使者不信,经开棺验尸,方回朝复命。朝廷又追究前愆,削夺官爵,抄没家产,将其子孙全都流放到了岭南。直至神龙元年(705),武后去世,中宗李显即位,平反冤假错案,方以武后遗诏名义恢复了韩瑗的官爵。 史载,自从韩瑗和褚遂良相继死亡之后,朝廷内外以谏言为忌,达20年之久。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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