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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养吾(1904~1995),原名张培芳,西乡县沙河坎人。在家乡上学时,曾反对政府加倍征收苛捐杂税,带领40多名同学冲进县府,痛打军粮局局长,被捕入狱,在全校师生和县议会的抗议下获释。1929年,从陕西省建设厅行政人员训练班毕业后回到西乡,任县建设局局长,因反对县长鱼肉乡里,再次入狱。出狱后,到省府西安和洛阳行政院奔走呼号,要求取消苛捐杂税。 1931年9月,张去北平就读民国大学教育系。次年在校参加“中国左翼社会科学家联盟”北平分盟。193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5月,奉组织委派到张家口,在冯玉祥“察绥民众抗日同盟军”总部政治部做宣传工作,后又到同盟军第二军军长兼北路前敌总指挥吉鸿昌教导团当团旗卫兵。9月吉鸿昌领导的抗日同盟军失败后,张养吾回到北平任共青团西城区区委小组长、民国大学“社联”支书。为躲避追捕,组织派他回西安工作,因接头人被捕叛变,张养吾回乡,先后执教于西乡简易师范学校和南郑中学。 1938年1月,张养吾联络同乡,在西安组织“晋西北战地服务团”,任副团长兼秘书长,奔赴山西前线。至临汾,因交通梗阻返陕。7月,经八路军西安办事处介绍,张赴延安,在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大队第四期学习。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被选送中央组织部训练班。结业后,担任陕甘宁边区教育厅秘书主任、国民教育科长。1947年冬,奉命到延川领导土改,彭德怀代表中央检查土改工作时,对他的工作十分赞赏。 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后,张任西安市教育局局长。7月,调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彭德怀的秘书,随彭去新疆进行和平谈判,后参与新疆军区、区党委、区人民政府的组建工作。 1950年冬,张养吾随彭德怀司令员到北京参加中央国民经济恢复会议。会议期间,奉命随彭德怀赴朝鲜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秘书主任。1951年回国,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952年,西北民族学院出现动乱,张养吾受命担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1957年调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文教司司长。 1959年中共中央“庐山会议”后,张养吾因曾任彭德怀秘书而受株连,被开除党籍,撤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遭到无情斗争。“文化大革命”中,身心受尽折磨,在长城脚下和岭南山乡“劳动改造”。1978年,平反错案,恢复党籍和副部长级待遇,担任中央民族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50年代,张对教育工作提出“结合实际的政治教育,结合政治的业务文化教育,结合生产需要的科学教育”的方针。80年代,他支持并筹建少数民族科学研究的新学科机构,支持出版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少数民族高等院校教材、学术著作和科学论文。曾参与领导编写《少数民族简史》、《少数民族简志》、《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三套丛书。1987年夏,张养吾为西乡县三河村小学重建工程捐资1500元,1988年夏为西乡沙河镇青岩村集资建校捐款1200元。1987年离职休养。1995年10月11日,在北京逝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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