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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逢春(1908~1978),原名永录,字福畴,城固县上元观人。1928年底由陕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址在西安)毕业后,回城固县,在第一高等小学任教。1930年经吴静澄、郑月波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校党支部委员兼宣传干事。1931年冬,中共陕南特委书记贾拓夫介绍龚逢春到杨虎城部下赵寿山旅102团,以中尉文书身份为掩护,从事地下工作。后被察觉,于1932年5月离开赵寿山部。同年秋,与陈浅伦接上党的关系,任陕南军委宣传部长。冬,经人介绍,到洋县警备第一旅,在该旅和洋县政府共办的《新民周刊》任编辑。 1933年,龚逢春随警备第一旅到西安,和余海峰接上党的关系。夏,余海峰介绍他到耀县杨虎城部下王泰吉骑兵团工作。在中共陕西省委策动下,骑兵团起义,组成西北抗日义勇军。起义部队与杨虎城部作战失利,余部同刘志丹红26军第四团相互配合,在陕甘边区开展游击战争,建立革命根据地。龚逢春先后任西北抗日义勇军政治部科长、政治部主任、红26军政治部主任。 1934年秋到次年春,龚逢春任陕甘边区特委委员兼宣传部长,1935年任陕甘边区工农红军游击队第二路政治委员。中央红军到达陕北时,龚逢春正在三边指挥游击战争,立即代表陕甘边区政府到吴旗镇迎接,并向党中央汇报了中共陕北党组织错误“肃反”和刘志丹等被党内左倾领导者逮捕即将处死的情况。毛泽东听了汇报后,很快作出指示:“刀下留人,停止捕人。”刘志丹等100多名陕甘边党政军干部获释,陕甘边革命根据地转危为安,为中央红军落脚陕北作出了贡献。1936年,逢春先后任保安县(今志丹县)县委书记和中共陕北省委宣传部长。 1937~1939年初,龚逢春任西北保卫局侦察科长、中共中央西北局驻榆林地区特派员、晋察冀区党委宣传部长、晋西北区党委组织部长。1940~1942年,任晋西北区党委武装部长、代理宣传部长和社会部长。1942~1949年,先后任晋绥分局党校校长、分局宣传部长、社会部长、组织部长。1949年随军南下,任川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 解放初,龚逢春任川西区党委第三书记、川西区土改委员会主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西南行政委员会委员。1952~1954年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组织部第一副部长,西南局党校党委书记、校长。1954~1958年夏,任中央第七中级党校党委书记、校长,中共四川省委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1958~1962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党委书记、校长。1963年后,任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副校长,第五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 1978年12月1日,在北京病逝。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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