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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显文(1882~1976),字子明,南郑县喜神坝乡人。民国12年(1923)毕业于北平农业大学林学系,先后任农商部第一林业试验场技术员、河北实业厅技术员、陕西建设厅技正专员、国立西北农学院林场主任。 民国29年(1940),秦显文受命去宁夏,筹办省林业厅,离汉前,与好友安汉邂逅,应安汉盛情约请,改任黎坪垦区管理局技师科长,与安汉一道进入黎坪,在斑鸠坑一户农民的牛棚里,铺床安锅,每日四出踏勘。民国30年(1941)冬,秦显文兼任农林部长江水源林区汉中分区主任,领导工人沿汉江两岸栽种麻柳树数十万株。 民国31年(1942),秦显文和安汉等人,将原自强中学改建为青树子私立复兴中学。秦显文兼任校长,给学校捐田50亩,安汉任董事长,捐田20亩。民国32年,祝绍周、孙宗复欲陷害安汉,秦显文苦劝安汉离开黎坪,安汉以事业为重,不肯离开。安汉被捕后,他多方营救。安汉遇害后,祝、孙又欲加害显文。他走避重庆,任农林部专员兼技术科长,以所写《西北林业建设计划》呈送当局,请予实施,未果。民国35年(1946),还乡兴办教育。 解放后,秦显文出任陕南行署建设科科长,初步调查了秦岭山区林业资源。次年,任专署林业局局长。土地改革时,他建议各县留出国有林区,建立林业站;建议在汉江两岸留足15丈(约50米)宽的土地,由沿江各县包营防护林。专署采纳了他的建议,他又深入各县督导实施。 1953年3月,秦显文调任绥德专区无定河造林局长,对沙漠作了实地考察,又向老农请教治沙经验,亲自乘飞机指导撒播草籽和树种。后来又总结推广种沙蒿固沙,种枣柏防风的方法,收到较好的效果。1955年,陕北连旱数月,粮草无收,农民纷纷出外谋生,中央拨调大批救灾粮款。秦显文建议分类赈济:有劳动能力的,可“以工代赈”;无劳动能力的,发放粮款。中共绥德地委采纳了这一建议,既赈济了灾民,又兴修了水利。1956年,陕西青年水土保持造林护林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绥德召开,秦显文做了《开展水土保持,必须做好林业工作》的报告,介绍了绥德防风固沙、兴修水利的成绩和经验,并提出了全省造林护林的见解和规划。1957年,转任榆林专区造林局局长,常年奔波于茫茫沙原。1958年5月,秦显文率领陕西蚕桑参观团,对江苏、浙江、辽宁、北京等地的蚕桑事业进行考察。返陕后,提出《在沙漠中发展蚕桑的设想与规划》,中共榆林地委采纳实施。 1961年3月,秦显文退职后,定居西安,“文化大革命”初期,被迫害遣送回乡。1976年病逝于西安。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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