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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瓴(1793~1865),字汉屋,号兰溪,城固县肖营乡高家村人。清道光元年(1821)中举,任广东省澄海、高明等县知县,连平州知州,所至政声卓著。鸦片战争起,高建瓴献策两广总督钦差大臣林则徐,颇受欣赏。不久,因炮震耳聋,返回故乡。后来林则徐任陕西巡抚,督办赈灾事宜,听从高建瓴的建议,救活很多饥民。高建瓴在城固斗山书院主讲20余年,从不收取学生的酬金,教人以孝悌为先,训课勤严,多所成就。其家六世同居,一门和睦。父病,建瓴亲侍汤药,年余衣不解带。建瓴曾于汉水通济渡口设通济桥,又置义冢收葬枯骨,士民称颂。享年72岁。著有《十三经精义》,编选《全史选抄》、《全唐文选·诗选》、《苏陆集选》、《皇朝经世文选》、《举业指要》等。 高万鹏,字抟九,建瓴子。同治初年,太平军攻占汉中之后,诸业凋敝,饥民遍野,万鹏尝返乡探亲,自食稀粥,而捐米60多石,救济乡亲,邻里称颂。同治七年(1868)中进士,初授翰林院庶吉士,四迁至侍读。光绪八年(1882)出任湖南常德知府,后升任安徽省凤颍六泗道道台,兼管凤阳关税。前任税官贪赃枉法,为言官弹劾罢官。万鹏赴任,欲大加整治,为上司所阻,致忧愤成疾,月余病愈,乃毅然改行新法,官民遵行,税收倍增,而不累商贾。十二年(1886),任顺天府(今北京市)尹,所属房山县,洪水为患,灾民数千家,万鹏筹款赈抚,救活灾民很多。再升湖南布政使,未及赴任而死。 高士鹏(1850~1927),字云程。建瓴子,同治十二年(1873)拔贡,历任四川省汉州、邻水、犍为等县知县和德阳同知。汉州(今四川省广汉市)河涨,漂没房屋农田三百多户,士鹏捐俸赈济。光绪三年(1877),陕西灾荒,汉中尤重,士鹏捐粮700担,赈济灾民,并出资掩埋饿死者尸骨200余具。光绪二十三年(1897),邻水县久雨成灾,死亡枕藉。士鹏不及请示,便开仓放赈,用粮两千担,救活百姓甚多,但监察司以违犯朝廷规定为由,责令士鹏偿还库粮,并诬士鹏“收买民心”,另行调职。士鹏以俸金偿清库粮,离开邻水时,当局按常规送他“参费”五千金,并说清这是惯例。士鹏说,虽系惯例,也是陋习,我即穷死,也不会接受。在德阳任职时,士鹏捐出自己的养廉金三千金兴修水利,开办学校。辛亥革命后,士鹏返回城固。民国初年,负责赈济事务,赈济灾民4万多人。民国2年(1913),负责管理本县教育。民国10年(1921),士鹏已70高龄,仍在城固县单级师范及实业学校教授国文。民国16年(1927),病故,享年77岁。 高杞,字瀚湘,万鹏子,宣统三年(1911)任城固县民团团总。农历十二月上旬,秦陇复汉军统领邓占云人斜谷,沿湑水河谷,出城固升仙村,攻汉中府,不利,退驻南郑十八里铺(今汉中市铺镇)。洋县民团李岱岳,约城固民团往攻邓占云,高杞严辞拒绝。民国元年(1912)春,高杞在汉中加入同盟会。3月,城固县自治会成立,举高杞为会长;后来县议会成立,又推高杞为议长。民国2年(1913),高杞当选为中华民国众议院议员,前往北京,参加国会活动。民国7年,众议院改选,高杞再次当选为议员。民国12年,北洋军阀首领曹锟,以五千银元一票的价码收买议员,贿选总统。10月,贿选丑剧开场。曹锟为了标榜民主,邀请外国记者列席,但会场内特务、暗探密布,监视投票。大多数议员屈从于曹锟的淫威,投了曹锟的票,但陕西省议员团中,高杞等6人投了反对票。特务本想当场抓人,但碍于外国记者在场,不便行动,打算散会后,去议员住所逮捕。高杞投票后,趁人多混乱之际,潜出会场,转入一小巷内民众之家,脱下礼帽、长袍,换上小帽、短袄,乔装一小民,逃至天津法租界避难。 民国13年(1924),第二次直奉战争中,直系将领冯玉祥组织国民军,发动北京政变,囚禁曹锟,皖系段琪瑞任北京政府临时执政,陕西政局亦随之改观。高杞回到陕西,在省政府里任职。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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