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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宗复(1903~1953),浙江义乌县人,毕业于北平私立中国大学预科班。1935年6月任褒城县长,兼任南郑、城固、褒城、沔县联合清乡指挥官,对辖区中共地下党组织和武装进行摧残,先后杀害中共地下党负责人门应华以及共青团员、红军之友社社员、游击队员、伤病员、进步人士60余人;又贪污一万多亩烟款和褒城县运输工人2500个日工资。1941年调任南郑县长,杀害中共地下党员张书行等多人。1942年,在南郑(今汉中市)修飞机场等项工程中贪污黄金670两。1943年,贪污田赋超征款1217元;与祝绍周勾结,杀害爱国进步人士安汉。1945年,南郑县临时参议会揭露了孙宗复贪污罪。孙在同乡、省主席祝绍周的庇护下调任宝鸡行政督察专员。孙宗复在汉中做官10年,杀害中共党员和其他革命分子、进步人士264人,贪污巨额款项。解放后,混入北京人民大学学习,后在河北冀县当教师。1950年被人民政府抓获,押解汉中。1953年被判处死刑。 祝绍周(1893~1976),字芾南,浙江杭州人,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步兵科。1938年,祝绍周任鄂陕甘边区警备总司令和川陕鄂边区绥靖公署副主任,驻屯汉中,总揽汉中军政大权,被称为“汉中王”,在汉中拉帮结派,镇压革命运动,主谋杀害进步人士安汉等。1944年3月迁任陕西省政府主席。1949年逃往台湾,1976年3月病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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