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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丙(1148~1221),字子文,四川广安县人,南宋淳熙年间进士,任四川宣抚副使司随军转运。吴曦叛宋,任安丙为中大夫、丞相长史、权行都省事,丙表面应命而暗地准备杀曦。 杨巨源,字子渊,益昌县(今四川广元市昭化区)人,善骑射。吴曦叛时,巨源守兴州合江赡军仓,有讨吴之意,结纳义士300人,派程梦锡与安丙连络。 巨源见安丙,说:“先生为逆贼丞相长史耶?”丙哭说:“我无兵无将,不能奋起。必有豪杰,方灭此贼。”巨源说:“先生之意决乎?”丙指天发誓:“若诛此贼,虽死何恨!”巨源大喜说:“非先生不足以主此事,非巨源不足以了此事。” 此时,兴州中军正将李好义与其兄李好问也联络李贵、杨君玉、李坤辰等数十人谋诛曦。李好义,下邽(今陕西省渭南县北)人,善骑射。李坤辰邀杨巨源与李好义相见,约定:清明前一日杀曦。巨源又约李好义与安丙沟通,丙大喜说:“好义既来,断曦之臂矣。”后好义、巨源恐夜长梦多,决定提前举事。 开禧三年(1207)二月二十九日夜,李好义约李彪、黄术、李贵等74人。既行,小将禄祎引十卒来助。遂各以黄帛为号,好义誓于众曰:“入宫,妄杀人掠财物者死。”时吴曦宫门大开,好义大呼而入,曰:“奉朝廷密旨,安长史为宣抚,令我诛反贼,敢抗者夷其族。”巨源持假“诏”(用合江仓朱印),乘马,自称奉使。曦的护卫千兵皆弃械而逃。好义等至殿东小门,入世美堂,堂近曦寝室。曦闻外哄,仓皇而起,光头赤脚,开寝门欲遁,见李贵复止,以手抵内门。贵与之争,门折,曦逃,贵追及,执其发髻,举刀刺中曦面颊。曦素勇有力,扑贵,仆于地不能起。好义急呼王换砍曦腰。曦负痛松手。贵起,砍曦首,引众提曦首出伪宫,急驰告丙。丙宣诏,军民拜舞,欢声动天地。众推丙代任四川宣抚使,巨源代任参赞军事。 三月初三日,安丙将平叛事上报朝廷。二十五日,朝廷任命安丙知兴州安抚使兼四川宣抚副使(驻今略阳县),任命巨源通判差遣兼宣抚使参议官,任命吴曦党王喜为节度使。当时赵彦呐在夔州(今四川奉节县),诛曦党禄禧,亦任州通判。杨巨源曰:“杀禄禧得通判,杀吴曦亦得通判耶?”疑安丙隐瞒他的功劳,便派其亲信傅桧诉功于朝,又请兴元都统制彭辂上奏韩侘胄。辂当面答应而暗地告诉安丙。丙诬巨源与其徒米福、车彦威谋为乱,命王喜提审,福、彦威屈打成招。兴州正将陈安诬告巨源欲焚兴州杀安丙,丙决计杀巨源。六月二十八日,丙密令彭辂收审巨源。巨源大呼:“我何罪?”丙说:“你诈称宣抚副使。”巨源曰:“我是对金人行反间计,以后一定有人为我讲明其事。”(巨源在凤州致檄书于金凤翔都统使,书中言辞象是行反间计的,且自称宣抚副使,而以参议官印印之,金以檄致丙,丙乃发信召巨源回兴州。)巨源说:“一身无愧,死且无憾。惟有妹未嫁,宣抚念之。”丙命械送阆州狱。六月二十九日,巨源舟抵大安(今阳平关)龙尾滩。有将校名樊世显的呼于岸,巨源知将被杀,指其地而语之曰:“此好一片葬地。”世显曰:“哪有这事?”舟行数步,世显劝酒,巨源辞以不饮,又劝少息,巨源未及答,左右突然取利刃断其头,不绝者逾寸,遂以巨源自杀上报宣抚司。巨源死,忠义之士为之扼腕,闻者流泪。成忠郎李拱献所作《巨源传》于皇上,为之诉冤,朝廷亦念其功,赐庙褒忠。 初,曦被诛之后,杨巨源和李好义请安丙乘时收复关外四州成、阶、西和、凤之地。丙虑军无现粮,巨源力言四州不取必有后患,自请随军措置粮运,王喜忌其能,阻之。李好义自请取西和州,丙从其请。三月十八日,好义至西和城下,亲冒矢石,以少击众,金西和节使完颜钦奔遁。好义整众入城,并欲乘胜进取秦陇,而安丙令谨守故疆,士气皆沮。丙以好义为中军统制知西和州。 曦叛国时,王喜称贺听命;曦被诛后,王喜不肯拜“诏”,遣其徒掠取曦宫内财物及妇女;在安丙家,喜持刀欲杀好义,丙力救解。喜日以杀好义为念。丙知喜为曦死党,然虑喜为变,升王喜为节度使兴州知州,又命喜审讯杨巨源、米福、车彦威“谋乱”案。王喜出兵船栅岭,未及交战,弃军先逃,金人遂由黑谷长驱直入,丙亦不予处置。王喜得安丙之纵容,愈加骄横。 六月十五日,王喜遣其将刘昌国至西和州,由李好义节制。好义设宴款待,欢饮达旦。刘昌国退席,好义心腹暴痛,泻泄不止而死,口鼻指爪皆青黑。视之,昌国已逃跑。军民闻讯,号哭动天,军士几乎哗变。刘昌国毒杀好义,心虚胆战,白日见好义持刀刺之,惊怖仆地,疽发而死。 安丙于开禧三年(1207)三月二十五日任兴州安抚使兼四川宣抚副使,至嘉定七年(1214)三月二日奉诏离任,在汉掌兵民之事共8年。其间可称道者,一为增守备,以攻为守,扼制金人;吴曦把四州之地削给金国,沿边关隘悉为金人所毁,安丙一一修缮并增兵把守;二为免租税以惠百姓。四州兵灾过后,民不聊生,好义守西和州,请免租,丙从之;三为分兵权,以所辖十军为二,五军隶都统司,另五军隶副司,以免尾大不掉。四为经量民田,别定租税,增加财政收入。 安丙离汉5年后,兴元军士张福、莫简起义,以红巾为号,称红巾队,攻入四川。朝廷闻变,复起用安丙。嘉定十二年(1219)五月以安丙为四川宣抚使,不久降为保宁军节度使兼兴元府知府,利东安抚使。六月十七日,安丙遣张威等破红巾队于普州(今四川安岳县)茗山,俘杀张福等1300百余人,莫简自杀。嘉定十三年(1220),安丙专设根刮局,搜刮百姓,民不堪命。 嘉定十四年(1221)十一月十九日,安丙死。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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