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虞允文(?~1174),字彬甫,隆州仁寿(今四川仁寿县)人。南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任川陕宣谕使(驻汉中)。孝宗初登帝位(1163),朝廷欲尽弃陕西(关中),退守蜀口。允文上书极言不可,前后共15疏争论,朝廷不能决定。后虞入朝陈述己见,以笏画地,陈其利害,孝宗终于明白了,说:“此史浩(宰相)误朕。” 乾道三年(1167)二月,允文任四川宣抚使(驻汉中)。八月,至汉中,调整军备兵力,其年轻力壮者备战,中年以下者备辎重,老者少者裁汰,共裁兵万人,省军费四百万。汰去兵有劳绩者置员阙处之,仍领薪饷。兴、洋民兵,绍兴初,约七万。大散关之战,不给盔甲,还让他们打头阵,死亡略尽。他认为吴璘所谓“弱军出战,强军继后”,以民兵为炮灰,诚不可取。虞允文命利帅晁公武核实,共23900余民兵,又募得陕西弓箭手若干,参绍兴旧法,制为一书,使将吏遵守。时金州(治今安康)、洋州、兴元自敌占区回归者2万人,遮道诉奴役之苦,允文分给官田,使皆有本业。 乾道五年(1169)八月,虞入阁为相,任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乾道八年(1172)九月,虞再次出任四川宣抚使(治于汉中),宋孝宗面授进军方略,和他约定时日,会师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市)。九年初,允文至汉中。当时,士兵月薪一石五斗米,不足养家。为安定军心,允文从宣抚使司费用中,拨钱30万买米,增发给士兵。又立户马法,从百姓中征用军马;又奏选清白人家子弟以备战用。 淳熙元年(1174)二月,允文病死于汉中。后四年,孝宗巡视西部抗金前线,至白石(今甘肃西和县境),见士卒皆少壮,对辅臣说:“这是虞允文裁汰老弱的功效啊!”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