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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丕(37—111),字叔陵。东汉经学家。右扶风平陵县(治今咸阳市秦都区西北)人。司徒鲁恭的弟弟。生性深沉好学,孜孜不倦。往往杜绝交往,别人问候也不答礼。朋友们常常因此批评他,他却欣然自得,并不在意。鲁丕兼通“五经”,擅长教授《鲁诗》、《尚书》,为当世名儒。后回到郡中,任督邮功曹。他所服事的上司,没有不以师友之礼待他的。 建初元年(76),章帝诏举贤良方正,大司农刘宽荐举鲁丕。当时对策的有100多人,鲁丕名列前茅,任为议郎。不久担任新野县(治今河南省新野县)令。任职满一年,州牧评判等次,列为第一,升任青州(治今山东省淄博市东北临淄镇北)刺史。他在刺史任上,致力于表彰贤能,慎用刑罚。建初七年(82),因事被捕入狱,判刑二年。两年后征召,拜为赵国(都城在今河北省邯郸市西南)相。跟随他学习的门生常有100多人,关东称他是“五经复兴鲁叔陵”。赵王刘商因避病曾想移住学宫,鲁丕劝阻不听,赵王自己上疏报告了这件事,诏书下至鲁丕,鲁丕复奏说:“臣听《礼》里面讲,诸侯、大夫死在正寝。死生有命,没有逃避的先例。学宫是传扬五帝之道、修先王礼乐教化的地方,赵王想荒废和堵塞它,以扩大游乐的场所,其事不可听。”诏书同意鲁丕的意见,赵王以此害怕鲁丕。后来皇帝巡狩到赵国,特被引见,请教经传,大加赏赐。在职六年,吏民都很尊重他。永元二年(90),调任东郡(治今河南省濮阳县西南)太守。鲁丕在郡中兴修水利,灌溉农田,百姓殷实富足。第二年拜陈留郡(治今河南省开封市东南)太守。任职三年,后来因施贫民数目不实,征召回京,判刑二年。 永元十一年(99),朝廷再次征召鲁丕,任命为中散大夫。当时,侍中贾逵荐举鲁丕学问精深,应受任用。和帝在朝会时召见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就几件事互相辩驳,皇帝赞赏鲁丕的说法,罢朝以后,特赐鲁丕衣帽鞋袜一套。鲁丕借谢恩之机上疏,阐明了自己对研究学问的一些看法。他认为传先师之言,不能随意加进自己的观点;互相辩论,发言要有根据,学问才能精湛。他还主张不同学派要互相交流。他建议广开言路,征求隐士,不要让自称浅陋的见解以言得罪,使草野之士独有遗失。后二年,升任侍中,不久免职。 永初二年(108),安帝诏公卿荐举专心研习儒术的学者,大将军邓骘荐举鲁丕,鲁丕得任侍中、左中郎将等职,后来被举为国之三老。永初五年(111)卒于官。终年75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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