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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周(?—前95),西汉大臣。以用刑深刻著名。南阳郡杜衍县(治今河南省南阳市西南)人,武帝时迁徙茂陵县(治今兴平县东北)。杜周初在南阳郡太守义纵手下做事,义纵把他推荐给张汤,担任了廷尉史。有一次,杜周被派去查办边境遭受外患侵略损失的情况,判罪处死的人很多。上奏章给武帝,很中意,被委以重任,与减宣轮流做御史中丞达十多年。 杜周缺少言语,决断迟疑,用心却细致深刻至于骨髓。元封二年(前109)杜周升行廷尉,减宣任左内史,他们处理政务的方法大都模仿张汤,善于探察皇上的心意。皇上想要排除的人,就顺势陷害他;皇上想要释放的人,就长期关押审问,并暗中察访,使其冤情逐步暴露。有人问杜周:“您为天下人决断平准,不按法律,却专凭皇帝的旨意办案,司法官原来是这样的么?”杜周回答说:“法律是怎么产生的?是从前的皇帝认为应该这样,就写成法律;后来的皇帝认为应该那样,就写成条令。都是以当时情况为依据,为什么要遵守过去的法律?” 到杜周担任廷尉的时候,皇帝交办的案件比以前更多了。仅二千石级的官吏,新老连在一起,就不少于100多人。郡国和公府的案件都归廷尉处理,告发的奏章一年达到1000多起。奏章上告发的大案件连逮捕的证人在内,多至几百人,少的几十人,地域远的有几千里,近的有几百里。每次会审案件,狱吏就责令犯人按奏章告发的罪行认罪,不服罪,就拷打他,让他服罪。当时听说要逮捕证人,人们都逃跑,躲藏起来。有的案件10多年了,经过几次大赦,还要追究,大都诬加“不道”之罪。总计在廷尉和京城各官府奉诏关押的犯人达六七万,下面的官吏又自行增加逮捕的有十多万。杜周的用刑深刻,是人们都知道的。 杜周中途被废黜。天汉二年(前99)任执金吾,追捕桑弘羊和卫皇后兄弟的儿子时,执法严厉,皇上认为他办事能尽力而无私心,于第二年提升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太始二年(前95)去世。 杜周开始任廷尉时,只有一匹马,家中别无长物。等到任官长久,位列三公,他的两个儿子同时任郡太守,家产积累超过了一亿。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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