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曹承德(1908—1978),字秋若。女,三原县人。陕西省女子师范毕业后,考入北平燕京大学教育学系。1925年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7年回国后,初在国民党中央党部社会部工作,后被宋美龄聘用,到国民革命军遗孤学校任教员。1933年回到陕西,先后任蒲城女子师范教员、《西京日报》记者、陕西省保育院院长、陕西省救济院院长、陕西省妇女会会长、国民党陕西省党部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抗日战争时期,她以陕西省妇女慰劳会会长身份,率领陕西妇女慰劳团赴秦豫战地慰问救护伤员,并曾把自己在西安通济坊的数十处房产卖掉,捐献给前方抗日部队。抗战胜利以后,曹承德任陕西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陕西妇女“宪政”研究会理事长。1948年6月任总统府监察院行宪第一届监察院监察委员、监察院豫鲁区监察委员行署委员。1949年去台湾后,屡任台湾当局“监察院”监察委员。1978年在台北逝世。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