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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兰轩(1899—1978),名自芳,字兰轩。邠州三水县(治今旬邑县)原底蒙家村人。自幼读书,肄业于西安民立中学。从1923年起,先后任过高小教员,中学校长,国民军旅、师少校书记、中校秘书主任,栒邑县(今旬邑县)、乾县国民政府主任秘书,邠县(今彬县)县长等职。 蒙兰轩受儒家文化影响较深。“五四”运动以后,接受进步思想,观念发生变化,并不抱残守旧。他处事应物,随和干练;道德、诗文,称颂乡里,其所撰《抗日战争以来的陕西栒邑》一文曾受国民政府嘉奖,他为人谨言慎行,常以“在其军,务求麻桑不扰,鸡犬无惊;从其政,力争轻徭薄赋,爱民如子”自励。1941年任栒邑县政府主任秘书期间,对田粮处副处长牛春林在土地陈报中谎报土地,将全县赋额加重到28万元极为愤慨,遂联络各界人士揭露牛春林的渎职罪行,后经省政府派员复查核实,将牛撤职查办,使栒邑县赋额由28万元降至8万元,大大减轻了栒邑农民的负担。1945年,国民党军三个团的官兵驻扎在张洪、太峪一带,强拿当地群众许多粮草,半月左右,尚未清还,突然开拔西走。蒙兰轩冒着风险,向各方陈述交涉,终于追回粮草补偿,减少了百姓的损失。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曾授给他“胜利勋章”,并颁发奖励证书,表彰他在抗战期间的劳绩。 建国后,蒙兰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曾被选为栒邑县第二、四、五届人民代表会议代表。“文化大革命”中,其家被补定为“富农”成分,他被戴上“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帽子,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但他仍谆谆教育儿孙:“共勉力良善,跟党要志坚!”1978年去世,终年80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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