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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柱(1936—1976),永寿县监军镇永寿村人。1958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荣立三等功。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复员返乡,先后任生产队副队长、永寿生产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民兵营营长。1975年10月22日,孙天柱率民兵进行实弹演习。民兵刘扁扁在投掷手榴弹时,弹未离手,弹柄即已冒烟,弹虽投出,却离刘扁扁等四位民兵很近,而刘扁扁当时竟惶恐痴立,不知所措。这时,孙天柱猛扑上去,将刘扁扁压在自己身下,手榴弹随即爆炸。孙天柱背部被弹片击中,英勇牺牲。1976年12月9日,陕西省革委会批准授予孙天柱革命烈士称号,1977年3月15日陕西省军区党委给孙天柱追记一等功。7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党委在西安召开授予孙天柱“模范民兵营长”命名大会。7月5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军区党委联合发出《向“模范民兵营长”孙天柱同志学习的通知》。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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