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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国柱(1905—1928),栒邑县郝村(今旬邑县清源乡郝村)人。先后在郝村初小、宝塔高级小学上学。在宝塔高小上学时,积极参加了许才升组织领导的宝小学潮和向县政府请愿的活动。1927年赴西安省立一中上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受党的委派,从西安返回栒邑,在郝村小学任教。这年夏季,他在县城参加许才升举办的暑期学习班,进一步接受了马列主义教育。这年冬天,他深入乡村,宣传打倒土豪劣绅的道理,启发农民团结起来,反抗压迫剥削,同时与卢全贵、程永盛等共同筹款,购买枪支、大刀、长矛,准备发动起义。1928年5月6日晚,许才升在郝村组织农民举行起义时,程国柱亲自到庄河、蒲社、班村、坳里等村发动群众参加起义。当起义队伍准备向县城进发时,他身挎大刀,带领程双印、程永延、程交运等人,直奔省上来的催粮委员处,先将劣绅程育茂砍死,再将催粮委员追至村外处决。一时群情振奋,斗志昂扬。途经吕家村时,他又带领起义群众没收了劣绅吕善堂的财物,然后急驰县城,领头攻入粮秣局,杀死恶差,开仓济贫。5月8日,程国柱随许才升率领数百名起义农民返回郝村,一面修造武器,一面进行整训。5月12日,在县城召开群众大会,成立栒邑县临时苏维埃政府时,他率队维护会场秩序。会上,他被选为栒邑县临时苏维埃政府交通委员会委员长。5月30日,叛乱分子搜捕起义领导人时,他与其展开激烈搏斗,但因众寡悬殊,自料不能取胜遂借机退却,当行至娘娘庙前时,被匪徒连戳数刀,负伤被俘。5月31日,在张洪镇英勇就义,时年仅24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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