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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逢泰(生卒不详),号汇庵。清福建省晋江县(治今福建省泉州市)人。举人。康熙八年(1669)由陇西县调任三水县(治今旬邑县)知县。他在三水县任上,办了许多实事,诸如筑城垣戍楼,修文庙泮池,拓武场同亭,改厉坛于邑西,移养济院于城南,甃西溪河便桥,葺双槐堡仓廨等,美政相接,有口皆碑。康熙十三年(1674)冬,陕西提督王辅臣响应吴三桂叛乱,起兵固原(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附近各县相继失守,林逢泰训练乡勇,严加守卫,三水县境始终为清朝所有。康熙十六年(1677),他主持修成了《三水县志》。 为了减轻百姓的痛苦和负担,林逢泰在三水县期间,先后给上司呈送建议30余份。有的请求豁免,如《请豁逃丁议》、《请免荒粮议》、《请免房税议》、《请免地税议》、《请免续派伕驴粟米议》等;有的请求宽缓,如《请宽盐功比较议》、《请停缓续派粮草议》等;有的请求变更,如《请改征折色议》、《请改征粮草及停免车辆议》等。他还依据三水县实情,提出了不少变法利民及设防御寇的建议。这些建议,实际上是为民请命,对上抗争,风险极大。但他“不避斧钺,据实详请”,有“实心爱民”之称。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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