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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灏(生卒不详),字若千。清代学者。西安府泾阳县(治今泾阳县)人。康熙二十三年(1684)举人,康熙二十七年(1688)中第二甲第十三名进士。初授庶常馆教习,随即授翰林院编修。当时,其弟刘涵(字宗一)为翰林院检讨,兄弟二人同在翰林院供职,一时传为佳话,人称“关中二刘”。刘灏多才多艺,他的诗词、文章、书法,在翰林院深受推重。康熙三十二年(1693),他主持湖广省(辖今湖南、湖北二省)乡试,录取的人才最多。后改任监察御史,巡按长芦盐政(盐运使治今天津市)。他广泛调查盐务利弊实情,弹劾了贪暴不法的某盐法道,借以引起部属的警惕。后来上司行文要求增加盐引。盐引是当时商人在向官府交纳盐价及税款后所领取的用以支领和运销食盐的凭证,发多发少,必须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他据实上书朝廷,坚决予以制止。不久调河南道监察御史,因小过落职。未几,被任命为《康熙字典》和《广群芳谱》的纂修官,参加了二书的编撰。后以积劳成疾,在北京去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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