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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浩(?—1232)。籍贯不详。金代人。由吏员出身,初任泾阳县(治今泾阳县)令。勤政爱民,清廉为关辅第一。当时西台(御史台)行文至各州县,要求农户都要多栽枣树及其他果木。邻县督责极严,百姓深以为苦,惟独泾阳县令王浩没有催问。上级主管官吏准备以违令惩治他,他说:“本县种植的果树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数目。如果想再增加,必然要偷盗他人的树苗。把别处的拔来栽在此处,我看不到有什么益处。”像这样爱护百姓的例子很多。他每到一处都有善政。离开陕西后,曾经任过职的地方,人们都立生祠怀念他。开兴元年(1232)任扶沟县令时,因拒不投降蒙古,遭到杀害。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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