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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让(生卒不详)。唐代孝子。雍州武功县(治今武功县西北武功镇)人。年轻时明经考试及第,本该出仕,因为母亲有病,遂不肯担任官职,仍留在家中,亲自侍奉母亲的医药、饮食和日常起居,数十年不出里巷。母亲去世后,他在墓旁搭建小屋,守护坟墓,由于心中哀痛,没有心思洗头发、洗澡,平时只吃蔬菜等素食,从来不吃肉类。咸亨(670—674)中,太子监国,知其至孝,下令旌表其门。永淳元年(682),巡察使奏其孝悌卓越,选任为太子右内率府长史。后来,任职期满,回归乡里。因他为人正直,通明事理,乡间发生争讼时,人们往往不到州县告状,都去找他裁决。太子李显知其贤能,征召入京,拜为太子司议郎。入朝谒见武后时,武后对元让说:“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今授卿此职,须知朕意。应当以孝敬之道辅导我儿。”元让任职不久,在京去世。两《唐书》的《孝友传》都记述了他的这些事迹。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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