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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尚(?—前157),西汉槐里县(治今兴平县东南南佐村)人。汉文帝时为云中郡(治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东北)守。他在郡守任上,把镇守边疆作为首要任务。当时军市交易比较活跃,他把这方面的税收全部用来犒赏士兵,还拿自己的钱经常宴请宾客、军吏和亲近的属官。因此匈奴远远躲避,不敢轻易侵犯。匈奴曾经入侵过一次,魏尚亲自率领兵马,奋勇抗击,杀死敌军甚多。但由于他的下属在统计杀敌数字时不够精细,他据此上报的斩杀敌军数目差了6个首级,就被皇上下令交付司法官吏治罪,削夺了他的爵位,判处一年徒刑。
文帝十四年(前166),匈奴单于率领14万骑兵侵入朝那县的萧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东南),并由萧关南下,焚烧了回中宫(今陇县西北),探马已经抵达甘泉宫(今淳化县西北)。皇上一心盘算着攻打匈奴的事。这时,担任郎中署长的冯唐,因早就认为朝廷对魏尚的处治不当,便借机向文帝直谏,为魏尚叫屈。文帝正当用人之时,觉得冯唐的话很有道理,于是,立即派冯唐持着符节去赦免魏尚,重新让他担任了云中郡守。
魏尚重新担任云中郡守后的那些年,匈奴日益骄悍,年年入侵边塞,以云中、辽东两郡受害最甚,其中云中都被杀掠的百姓达1万余人。但因魏尚勤政爱民,守御有方,云中郡一直为汉朝所有。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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