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康(1901—1988) 麟游县崔木镇南窑庄村人。民国21年(1932),县游击队在其家成立,他即为其募集粮秣,传递消息。民国26年(1937)游击队与土匪激战于崔木,他冒着枪林弹雨,拖着鲜血直流的伤腿,将子弹背到前线,使游击队转危为安,歼敌8名。民国33年(1944)在崔木镇开杂货铺作地下党联络站,接应革命人士百次以上。民国35年(1946),在敌包围搜捕的危急时刻,凿墙出走进入边区,在马栏关中分区教导团学习军事、文化,被评为模范。迎王之役时任武工队员。民国36年(1947)再入边区,任西府总队司令部副官,主管后勤供应。曾发明制造炸弹带辣面袋,敌人叫其“呛死人炸弹”,部队用此攻克了许多碉堡。解放后,任崔木区长、酒厂厂长、麟游县委常委、凤翔县委委员、纪检委书记、监委书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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