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生春(1902—1985) 凤翔县糜杆桥乡七家门前村人,民国27年(1938)6月加入共产党。青少年时曾上学、做工、务农。民国27~37年(1938~1948)担任中共陕西省委、西府工委交通员。民国35年(1946)8月,将延安急电转送给董策成,促使了保安六团三大队旬邑土桥起义。民国36年(1947)被捕入狱,经受了严刑拷打,坚贞不屈。1949年6月至1958年先后任凤翔二区区委书记、民政科副科长、农民协会主席、粮食科科长。1959年以后历任陇县粮食局长、县委委员、政协副主席。1978年任凤翔县政协常委。 生春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和白色恐怖年代里,担负省委和西府各县党组织之间的联络工作,出生入死,历尽艰辛,始终严守党的机密。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为党为人民做出了新贡献。在“文化大革命”中曾遭冤狱,粉碎“四人帮”后,得以平反昭雪。离休后仍保持革命晚节,带病撰写了《地下交通》等革命回忆录。1985年5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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