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伟(1892—1978) 原名忠枢,江苏无锡县人。光绪三十三年(1907)秋入上海复旦大学,负担不起学费,又考入免学膳的唐山路矿学院学习,毕业后任陇海铁路局东路一段副工程师。民国6年(1917)与荣德生(无锡荣氏鼻祖、荣毅仁父)之长女慕蕴结婚。翌年秋应荣氏子宗敬相邀到汉口协助荣月泉创办面粉业,先后建起福新面粉厂、申新第四纺织厂,开设色布门市部,批零兼营,业务蒸蒸日上。“七·七”事变后,为支援抗日战争,经荣德生同意,于民国27年(1938)8月奉国民政府之命,决定将二万绽纺纱机、3000包面粉机、3000千瓦发电机、400台织布机和部分工作母机内迁宝鸡。民国29年(1940)8月,日本飞机轰炸厂房,为适应战备,奔波川、陕筹集建材,建造钢筋水泥结构的发动机原动部和55万立方米的窑洞车间,抗御了敌机袭扰,发展了生产。民国30年(1941)又创办宝鸡宏文造纸厂(今新秦造纸厂)、甘肃天水面粉厂。为解决原材料和产品运销,他自办水陆运输,40余辆卡车往返于川陕、渝蓉、川黔公路上,一大批木船舟楫于嘉陵江上,为支援抗战,实现其实业救国理想,发展经济倾注了心血。1949年上半年,他将申四、福五、建成(成都纱厂)、宏文、渝新(纱厂)五公司总管理处迁香港。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感召下,于1950年元旦携眷回到北京,受到董必武副主席接见。1951年7月,宝鸡申新各厂和天水面粉厂由李国伟向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厅提出申请,要求实现公私合营,获中央政务院批准,成为新中国民族工业资本第一批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的企业之一,在工商界起了带头作用。1955年将25万元公债加盖“支援建设、放弃兑现”印章捐给国家。1978年10月病逝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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