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劲实(1918—1974) 原名唐松和,化名唐突、何勇,江苏无锡县人。 劲实出身贫苦,初中未曾读完,就在上海摩登照相馆当了学徒。1938年2月参加新四军,同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新四军指导员,江北指挥部军法处副处长,淮北行署保卫处副处长、公安局副局长,华中边区政府公安总局部长,华东局社会部办公室副主任,徐州、厦门市公安局局长,福建省法院副院长、院长,中央司法部司长,宝鸡专署副专员等职。 他参加革命以来,在党的长期培养教育下,认真学习革命理论,一贯忠于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工作积极负责,踏实细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是我党的好党员、好干部。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英勇作战,不怕艰险,为革命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从事政法工作,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按党的政策办事,依法办案。 1958年在司法部任司长期间,曾被错定为反党集团成员,蒙受留党察看、撤销行政职务等处分。中央组织部于1979年12月30日通知,给予平反纠正,取消原处分,恢复原级别。 劲实在长期蒙受屈冤遭受迫害的情况下,仍然心怀革命,坚持原则,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在兴修宝鸡峡引渭工程中,身体力行,亲临艰险工地,两次负伤。在治理蔡家坡滑坡抢险工作中,不顾劳累,与工程技术人员一道,刻苦探索,研究方案,组织施工,控制了滑坡险情。在宝鸡市建委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加点。 劲实在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保持无产阶级的优良品质,作风正派,生活俭朴,平易近人,能团结同志,严于律已,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广大干部职工的好评和尊敬。1974年8月5日突患急病,抢救无效逝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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