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威(1905—1968) 宝鸡县陵原乡何家村人。 小时在本村只读了三年书,民国11年(1922)在宝鸡县城关兴成商号当店员。民国13年(1924)在天成德京货铺当店员,民国21年(1932)接任经理,由于经营有方,使濒于破产的企业有了积累。他还开设外庄,经营棉花,往来川陕,经营10年,资金由原2000元发展到88.4248万元。民国38年(1949)改天成德京货铺为同记布店。 解放后,热爱新中国,拥护党和政府对工商业者的各项政策。抗美援朝时,捐献房产一院。“五反”运动中定为守法户。1953年筹建民生榨油厂,他投资6.4万元,任副厂长,同年加入民主建国会。1955年公私合营后,调任纺织品公司批发部副主任。1957年任市棉纺公司丝绸门市部负责人。1961年任棉布门市部副主任。曾被工商界选为市工商联委员、市人民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民建委员、省工商联委员。 “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冲击,被抄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其落实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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