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唯诚(1918—1966) 原名遐龄,凤翔县郭店乡三岔堡村人,毕业于山西大学。 唯诚在中学读书时,刻苦学习,追求真理。“七·七”事变后,由西安返回凤翔,组织同学参加抗日救亡宣传队,担任队长。筹资印刷宣传材料,到柳林、彪角等镇给群众讲演,教唱革命歌曲,进行抗日救亡活动。并经常资助地下革命工作。民国27年(1938)初,西安高中迁校陕南洋县,唯诚为坚持抗日爱国运动,和进步学生一起,与反动势力进行了尖锐激烈的斗争。翌年9月,三原中学分校将与兴国中学合并,当局举行了一次所谓“甄别考试”,企图排挤进步学生,遂引起学潮。唯诚作为学生代表,与反动势力进行说理斗争。反动头目上告陕西省教育厅,厅长王捷三即令警察局将陈唯诚、韩启文、华新诚等以“民先”分子,“煽动学潮”的罪名逮捕,送西北劳动营管训半年,受尽折磨,他始终坚持正义,毫不动摇。民国32年(1943),为了发动抗日救亡和民主运动,进行革命宣传,唯诚在西安、咸阳、兴平、礼泉、乾县、凤翔、宝鸡一带联系张锋伯、左嘉猷、张效儒、张威等数十名进步人士和同学,在西安南院门创办了“西安智生书店”和“西安文化周报社”。除发行进步书刊和出版周报外,还与同志们一起为鲁迅先生发起筹办追悼会等活动。并与李敷仁、王维棋办了《民主》杂志,宣传民主、抗日等进步思想,引起当局的注意,查封了书店、报社,逮捕陈唯诚,幸未遇难。民国34年(1945)2月,经王维棋介绍,他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常受国民党特务的监视、跟踪。民国36年(1947),国民党当局对西安进步人士的迫害更加残酷,他暂转宝鸡,在建华中学任教,继续向学生灌输革命思想,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此时,凤翔县进行参议会议员选举,县长压制民意,唯诚为主持正义,以“阜东”笔名在西安《工商》、《秦风日报》联合版,撰文揭露其反动恶迹,并向法院提出控告,营救受害者。当局以共产党嫌疑逮捕唯诚,他又潜往西安暂避。 1949年7月宝鸡解放后,唯诚由建华中学调至民盟西北总支部工作,担任宣传委员会主任于事,并兼民盟西安市委员会副秘书长、政协西安市委委员、西安市碑林区人民代表和人民委员会委员等职。在民盟机关中,谦虚谨慎,忠实热忱。“文化大革命”中,面对迫害,从不示弱。有人要唯诚写对历史学家吴晗的批判文章和对革命领导干部的所谓揭发材料,均遭他严词拒绝,后被“造反派”打成反革命,身心受到严重摧残。1966年8月9日,给子女遗言“还是要永远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后逝世,时年48岁。 1979年6月6日得到平反昭雪。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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