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维彬(1884—1963) 又名青士,河南省固始县人。 吴早年就读于北京陆军一中,继留学日本。在士官学校学习时参加同盟会。辛亥革命后,随孙中山由东京回国,奔走国事。在反袁运动中,曾被袁世凯下令通缉。历任保定军官学校教官、团长、旅长、师参谋。民国14年(1925)后,曾任开封烟酒印花税务局局长、宝鸡稽征处处长,迁陕工厂联合会主任秘书等职。 1950年加人中国民主同盟,历任市各界人民代表,市政府委员、市政协常委、市工商联副主席、市民建主委、省人民代表、省工商联常委等职。 吴维彬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新中国。解放初期认真学习并宣传贯彻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政策,团结教育广大工商业者遵守《共同纲领》,爱国守法,积极经营。在“五反”运动中,组织规劝队,深入各工商企业宣传党的政策。规劝工商业者自查补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走社会主义道路。在推销“胜利折实公债”中,他带头认购700万元(旧币),并积极宣传、组织推动工商界开展自愿认购活动,超额完成了预定任务。1954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捐献珍藏古书294部(2011册)、古画9幅。1956年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同全市工商界一道敲锣打鼓向政府报喜。1960年以后,眼疾日益恶化,仍用放大镜学习、读报,出席有关会议并讲话、作报告。1962年双目失明,他继续关心国家大事,要求把文件念给他听,让老伴每天给他读报。每当亲人在病床前看0他时,总是激动地高呼: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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