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恭(1906—1951) 宝鸡市渭滨区高家村乡苟家滩人。19岁考入同州(大荔)师范学校,24岁赴北平、汉口等地求学深造,曾于北平民国大学进修毕业。民国22年(1933)回乡,创办太寅小学,兼任校长。民国25年(1936)参加岐山、宝鸡、凤翔三县国民党组织的部队任副官。民国26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该部队改编为傅作义部抗日义勇军第26师,李伯恭任副官和平凉留守处主任。民国33年(1944)退伍返乡,在潭家村小学和建华中学任教。民国35年(1946)加入国民党中统“党网”组织,担任乡参议、国民党区党部委员。次年任宝鸡县党部秘书,其间进行过许多反动宣传活动。民国37年(1948)宝鸡首次解放,李伯恭将国民党县党部残害人民的资料、档案烧毁,仓惶逃跑,参加宝鸡县自卫团秦伯瀛部,任中校副团长,开始搜捕剿杀革命志士活动。民国38年(1949)1月15日,李同秦率部和宝鸡县县长杨培森、驻地国民党90军一起在宝鸡县周原对中共游击队进行搜捕,逮捕游击队员6名,杀害张彪山等3人。是年农历正月、二月,李伯恭率部先后两次于虢镇、金陵川等地搜捕中共游击队员,杀害6人。宝鸡解放前夕,李和秦率部企图阻扰人民解放军南下,掩护国民党胡宗南部溃逃,多次和中共游击队发生军事冲突。 1949年7月14日宝鸡解放,李与秦率残部600余人亡命于天水吴砦等地,负隅顽抗。经中共宝鸡地委、宝鸡军分区多次联络,晓以大义,劝其放下武器向人民投诚。在中共宽大政策的感召下,李与秦率部于8月5日在宝天铁路拓石车站宣布投诚起义,将该部携带的一门六〇炮、2挺重机枪、25挺轻机枪、600余支步枪、62支短枪、5万余发子弹等军火辎重全部交给人民解放军,并随部改编,参加整训学习。1950年3月,人民政府安排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51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于5月17日处决。 1984年根据党对投诚起义人员的有关政策予以平反。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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