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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又明(1886~1951) 名明德,字又明,晚年号师佛子。陕西泾阳人。肄业于三原宏道大学堂。1905年冬加入中国同盟会。1910年春,为准备武装起义高到上海学习无烟炸药的制造技术,其间与于右任、宋教仁、陈其美、谭人凤等同盟会重要人物多有交往。西安辛亥起义成功后,高任秦陇复汉军政府军械官,负责制造地雷、炸弹,为陕西革命军中制造军火的首倡者,孙中山曾亲书“博爱”相赠,嘉勉其功。靖国军时期,高任靖国军总司令部军械处处长、第四路军械处处长等职。1922年秋任胡景翼部军械处处长、兵工局局长等职,参与了1924年的北京政变及1925年胡景翼与但懋辛会商进军武汉,响应南方革命军等重大事件。胡景翼病逝后高回西安定居,杨虎城主持陕政时聘其为高级参议。 “九一八”事变前后,高与友人窦荫三、寇遐、南汉宸、杜斌丞、韩望尘等人集资创办西安集成三酸厂、西安阿房宫电影院、西京中国国货公司等,发展民族工商及文化事业。高支持女儿高杰于1937年赴延安参加抗日。高曾以钟楼门市部作铺保营救中共地下党员,并通过第十八集团军驻陕办事处向陕甘宁边区提供过医药等物资。 1948年高根据自己在辛亥革命时期的亲身经历和见闻撰写回忆录《如是我见我知录》,是研究同盟会在陕西早期活动的重要史料。1951年5月病逝。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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